原标题 从有机可乘到无路可走
因为在实施产业扶贫中雁过拔毛、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2016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红岩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孝明、村委会原文书邱治俊2名村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监管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的3名镇村干部也被问责。
“扶贫资金是中央输向贫困地区的救命血,沾不得;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热切盼望的及时雨,贪不得。可是我却沾了,贪了,结果呢?头破血流……”面对调查人员,黄孝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然而为时已晚。
违规报销轻易得逞,“有心人”发现“商机”
清泉镇红岩村是成都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相对贫困村。受对口扶贫单位的委托,由该村村委会实施李子苗圃基地、冬枣基地园建设,并作为该村的产业发展帮扶项目。之后,红岩村村委会与明峻种植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将以上项目交由该合作社具体实施。
看着数百万元的产业项目扶贫资金陆续划拨到账,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明峻种植合作社法人代表的黄孝明对着账目动起了歪脑筋。
2013年10月,黄孝明召集村委会主任廖继洪、村委会文书邱治俊在村部办公室商量。“扶贫结束后,如果项目收益不好,不能继续维持基地日常各项开支,资金链断了该怎么办?我看我们不如从扶贫项目资金中多套一些钱出来,一来可以解决项目基地的后续资金问题,二来可以用作村上日常的开支,你们觉得怎么样?”
“这不太好吧,这是国家下拨的专项款,万一……”面对黄孝明的提议,廖继洪和邱治俊提出了自己的疑虑。黄孝明反问道:“现在合作社还没有效益,如果不这样做,怎么解决土地租金问题?你们有更好的办法吗?”廖、邱二人无言以对,最后默许了黄孝明的提议。
随后,在黄孝明的授意下,邱治俊制作了红岩村用2013年扶贫资金支付基地购苗款30万元的虚假报销凭证,将原本购买的5万余株桃苗数虚增至20万株,违规报销资金27万余元。之后,邱治俊将资料送到了清泉镇人民政府审批。
“镇上怎么还没有批,是不是发现了什么问题?万一虚假资料被镇上查出来怎么办?到时候咋个说?……”自从资料上报后,黄孝明天天睡不好觉。
“好消息,政府终于审批了,30万元马上到账!”10多天后,当邱治俊把这一消息告诉黄孝明时,黄孝明一颗忐忑的心终于落了地。他心中窃喜,觉得自己发现了“商机”。
初尝甜头胃口大开,变本加厉套取资金
第一次伸手成功之后,黄孝明认为通过虚报的方式来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颇具可行性,于是便留心在扶贫项目中四处寻找发财机会。
2013年至2015年,黄孝明等人采取虚增李子苗圃基地租地面积的方式,套取扶贫资金共计10.5万余元;2014年至2015年,他们又采取虚增冬枣基地租地面积的方式,套取扶贫资金共计11.1万余元……
看着一笔笔资金这么轻松就能套取出来,黄孝明的胃口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肥”。
“黄书记,我最近总是提心吊胆的,万一到时候我们套取扶贫资金的事情被人发现怎么办?”
“树苗栽在地里,没法细数,只要我们资料做得小心些,镇上查不到的。你只管放开做,有问题我担着。”看到邱治俊的不安,黄孝明拍着胸脯向其保证说不用担心。
再后来,黄、邱二人又采取虚列基地管理人员工资、基地务工人员工资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致使国家扶贫资金流失。
据查证,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黄孝明等人采取此类手段累计套取扶贫资金达85万余元,其中部分资金挪用于黄孝明个人承包工程项目等开支。
举报信揭开盖子,一查到底不手软
“清泉镇红岩村作为四川省成都市重点扶贫村,每年上级单位下拨的几十万扶贫专项款不知道去了哪里……”2016年5月,一封举报信引起了青白江区委和区纪委的高度重视。
青白江区纪委随即成立专案组,兵分三路进行调查取证。一路赴清泉镇政府调取扶贫资金专账资料;一路前往红岩村查阅相关项目建设资料;一路对红岩村村民进行实地走访。通过对账目和项目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和核实,锁定了红岩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孝明和村委会原文书邱治俊为重要违纪嫌疑人。
“通过精心组织、缜密部署谈话调查工作,青白江区纪委迅速将案件突破,并成功追回剩余被套取扶贫资金45万余元。”青白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2016年12月,青白江区纪委对黄孝明、邱治俊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7年3月,黄孝明因涉嫌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邱治俊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被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件发生后,青白江区纪委加大问责力度,落实“一案双查”,对在项目监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红岩村村委会负责人、清泉镇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等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李科刘亚新)
相关链接:
四川滑坡一名村支书失联 原村支书临危受命再出山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