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网购“咳嗽水”冲兑转卖触刑
咳嗽水 咳嗽水 矿泉水 矿泉水 网购 咳嗽水 销往网吧 漫画:蒋才春
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制剂,俗称“咳嗽水”,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镇静、止咳的作用,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长期饮用则易使人上瘾。但因其购买方便、隐蔽性强、价格低廉,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将此类产品作为管制毒品的替代品兜售给吸毒、贩毒者。“咳嗽水”开始在网吧、夜店等场所扩散,许多地方甚至流入中小学校园,成为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的一颗毒瘤。
本期《检察官以案说法》讲述一个叫钟某琼的广东人被利益所惑,从网上低价订购“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俗称“咳嗽水”),冲兑后在海口网吧倒卖牟利的故事,从而构成涉嫌贩卖毒品罪。
被抓后声称不知道卖的是毒品
2016年11月28日下午5时30分许,海口市公安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华海路零距离网吧门口将一名正在兜售“咳嗽水”的男子抓获,并当场缴获“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120袋、“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联邦止咳露)7瓶、“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散装6瓶。民警遂将该男子带至大同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审讯,兜售“咳嗽水”的男子叫钟某琼,1988年5月10日出生,初中文化,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人。没有作案前科。
经海口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民警从现场扣押的120小袋“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含有可待因成分,净重117.7克;7瓶“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联邦止咳露)”含有可待因成分,净重957.5克;6瓶“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散装含有可待因成分,净重1864.6克。
据钟某琼交代,他从网上向广东一家制药公司订购了几箱“咳嗽水”,对方通过物流发货,他在海口接收。
“咳嗽水”是处方药,需要医生处方才可以从药店购买。钟某琼的这些“咳嗽水”从哪里来的呢?
网购“咳嗽水”勾兑后在网吧门口销售
钟某琼供述,他是从网上购买了“咳嗽水”,所卖的“咳嗽水”是他自己勾兑的。钟某琼说,他家住在网吧附近,常去网吧玩。经常看到上网的人喝一种矿泉水瓶装的微黄色液体,就问一个熟人“阿昌”。“阿昌”告诉他,上网的很多人在喝这个东西,网上搜索可以拿到货。钟某琼于是产生了倒卖这种东西的念头。
2016年11月21日,钟某琼通过手机百度搜索,找到了一个“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购买页面。经过联系,以每小袋2.7元的价格向“广东一家制药公司的医药代表”订购了475包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第二天拿到卖家发来的货后,钟某琼按照1:7的比例将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冲兑在矿泉水中,以每瓶8.5元的价格拿到网吧去兜售,结果许多上网的人陆续跟他购买。至被警方抓获,钟某琼已经卖出了245小袋“咳嗽水”,获利1421元。
2016年11月29日,钟某琼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3月被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以案说法
“咳嗽水”含可待因应认定为毒品
钟某琼声称自己并不知道其销售的“咳嗽水”所含的可待因属于毒品或国家管制药品。那么,他的行为是否涉嫌贩卖毒品罪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犯罪嫌疑人钟某琼是否主观明知其销售的是毒品,这一点是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重点。”钟某琼有涉嫌贩卖毒品罪重大嫌疑,但证明其主观上明知该口服溶液属于毒品的证据稍显薄弱,鉴于涉案毒品数量较大,可能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毒品犯罪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类型,检察机关本着从严、谨慎的态度,于2017年1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做出附条件批准逮捕钟某琼的建议。
在附条件批准逮捕期间,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要求公安机关补强证据,认定钟某琼通过网上搜索,会出现“毒品”“上瘾”等关联词及贩卖可待因“咳嗽水”类似新闻,且贩卖价格远高于其购买价,也应当认定钟某琼主观明知其贩卖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属于毒品。
根据2016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咖1000克以上不满5000克”,并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之规定:“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今年3月,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钟某琼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予以批准逮捕。
记者余加亮 周琪 特约记者吴淑骁 通讯员黄方方
(海口网7月1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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