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了解到,文昌市政府近日出台《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退塘还林还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争取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资金投入1.248亿元,按计划分年度逐步对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278.67公顷虾塘及养殖场实施退塘还林还湿工程。
文昌红树林。资料图
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于1981年9月设立,1990年-1991年文昌县人民政府对保护区进行划界确权,1992年9月升格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为2929.17公顷,其中核心区888.49公顷、缓冲区971.43公顷、实验区1069.25公顷。
保护区内红树林面积1451.69公顷,属于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区由八门湾片区、会文片区、铺前片区等三大区域组成,分布呈带状,涉及文城(包括头苑、清澜)、东阁、文教、东郊、龙楼、会文、铺前等7个镇以及罗豆农场。
文昌八门湾红树林。资料图
经调查,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鱼虾塘及养殖场278.67公顷,属于历史遗留的鱼虾塘及养殖场,养殖人为保护区周边村庄老百姓,1960年至1980年保护区内已存在许多鱼虾塘,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较多。由于历史遗留的鱼虾塘及养殖场养殖排污,造成影响红树林生态系统安全。
根据方案,文昌将在2017年7月—12月,完成实施退塘还林还湿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全面详细调查鱼虾塘及养殖场情况,登记造册;2018年1月—12月,实施退塘还林还湿面积33.5公顷;2019年1月—12月,实施退塘还林还湿面积43.55公顷;2020年1月—12月,实施退塘还林还湿面积53.6公顷;2021年1月—12月,实施退塘还林还湿面积70.35公顷;2022年1月—12月,实施退塘还林还湿面积77.67公顷。
其中,退塘补偿费补偿给塘主,每亩(约0.067公顷)退塘补偿费标准含塘上附属物及设施,退塘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高位池塘每亩退塘补偿费2.4万元,低位池塘每亩退塘补偿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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