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白沙门海滩现裸男
市民认为有伤风化 律师指出公众场合裸体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裸泳男子。(市民供图)
海口市民杨先生11日早晨来到白沙门骑行晨练,因为是摄影爱好者,他边拍边骑。突然,海边的一名中年裸体男子出现在了镜头内,让杨先生懵了。“这种公众场合,裸体太不文明了,何况当时边上还有小孩和女性。”和杨先生一样,大多数市民认为公众场合裸体有伤风化,而律师则指出,这种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尴尬:晨练遇到中年裸男
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海口一所中学的语文老师。11日早晨,他外出骑行晨练,喜好摄影的他还带上了自己的长焦相机。早上8点,骑到白沙门公园碧海大道时,杨先生想拍几张海景照片。在取景过程中,杨先生发现镜头里出现一名裸体男子。“当时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然后长焦拉近一看,还真是。”杨先生告诉记者。
“他当时还在海水中,然后慢慢走上岸边,站了一两分钟之后,走到边上才把衣服穿上。”杨先生说,这名裸体男子为中年人,身材略胖。“他应该是在海里裸泳,这样镇定,肯定不是第一次裸了,而且也不是游客,很少有游客会去那里游泳,估计是周边居民。”杨先生说。
裸泳虽是个人的事,但在公众场合却难免有伤风化。“当时边上就有几个小孩,路边还有女性和孩子走来走去,一个大男人裸着身体,实在太不文明了。”杨先生认为,白沙门海滩属于公共场所,当着妇女孩子的面裸体实属不该。况且,白沙门海滩也不允许游泳。
市民:裸男并非第一次出现
11日,记者采访了白沙门周边的一些居民。大多数居民表示,在公共场所裸泳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应该被禁止。尤其是让女性和小孩看见,影响就更坏了。还有居民表示,裸泳并非第一次出现在白沙门海滩。
家住海口得利路的黄女士告诉记者,放假或者周末的时候,她也会带着女儿去白沙门海滩散步晨练。“上个月的时候也遇到过一次裸泳,也是个中年男子,刚脱完衣服准备下水。”黄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我都感觉不好意思,拉着孩子加快脚步赶紧走开了。”
“在公共场所必须讲公德,不能形成视觉污染。”同是游泳爱好者的陈先生认为,裸泳并不是罪恶滔天,但是裸泳者在考虑自己的同时也应该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来想想,不要污染别人的视觉。尤其是海口正在创建文明城市,这种行为无疑有悖于文明城市市民所应具备的素质。
律师:情节严重要被拘留
从法律层面来说,公共场所裸泳也是不被认可的。海口正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宗斌表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恶劣的认定有以下几条标准:引起围观或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多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向异性或未成年裸露身体;在重要地区或者重要场合故意裸露身体;裸露身体,使被侵害人遭受惊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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