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海南省住建厅对隐瞒代理房源真实信息的海口市世华中鑫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公司),以及伪造认购书试图骗取差价的该公司人员王亮开出罚单,分别处以3万元和1万元的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以及通过南海网曝光,重拳整治中介市场乱象,持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抓出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经调查,海口市民张三(化名)近日在网上看中一套二手房,通过与该房源发布的中介人员联系后,要求实地查看房源。该中介人员邓某自称是世华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在带领张三到实地查看了房源后,张三表达出购买意愿。
于是双方来到位于海甸岛和平大道的世华公司第三分店商谈。该分店业务经理王亮与买方张三约定,以125万元售价去与房主商量房屋购买事宜,并以世华公司的名义与张三签订《承购确认书》,还要求张三支付2万元保证金,称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再支付剩余钱款。
谁料,之后,张三在与王亮商谈的过程中,发现在缴纳契税服务费等事宜上不能与之达成一致,决定放弃购买该房源,要求退还2万元保证金。而王亮以保证金已缴纳给房主为由,要求张三去找房主退还,并拒绝提供房主联系方式。
张三无奈之下,自想办法主动与房主陈某取得了联系。然而,陈某告知张三此前世华公司中介已经带着一名自称张三的男子,前来商谈购买房屋,并向他提供了一张房屋认购书。张三从陈某提供的房屋认购书上发现有伪造自己的签名,并且伪造房屋售价为118.3万元。张明意识到自己被骗,一怒之下向公安机关以及住建部门举报。
经公安、住建相关部门调查后,查清世华公司业务经理王亮与张三商谈时,以公司名义与张三签订《认购确认书》,确认张三以125万元购买该房屋。之后,王亮又伪造买房人张三和世华公司经纪人邓某的签名,伪造写着该套二手房销售价格为118.3万元的《承购确认书》发给卖方陈某。在与陈某沟通后,王亮又承诺陈某该房屋以120万出售给张三。
调查确认之后,省住建厅以违反《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不得有系列行为(三)以欺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规定,对王亮处以罚款1万元整,并将王亮违法行为计入信用档案。
同样,世华公司在代售该房源期间,向张三隐瞒该代售房源取得房产证和交契税时间均不满两年真实信息,也违反了《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不得有系列行为(三)以欺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规定。省住建厅责令该公司在3个月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记入信用档案。整改期间,取消世华公司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资格,并对该公司处罚3万元整。
据了解,在2016年开展房地产市场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以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今年海南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及虚假宣传、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人为制造房源紧张、哄抬房价、不明码标价、违规销售、一房多卖、“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顶格处罚,并进行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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