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表示电动车禁止运输易燃易爆物。
易燃易爆物不能使用电动车进行运输
18日10时26分许,一辆载着两个煤气罐的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被执勤交警查扣,执勤交警向违章车主进行了说明:“电动车载物的长和宽超出车体十公分,将被认定为超长超宽,属于违章行为;煤气罐属于易燃易爆物,应由专业车辆进行运输,电动车拉煤气罐也属于违章行为;上牌的电动车应在车头和车尾都悬挂号牌,只挂一端属于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也是违章行为。”
执勤交警现场核实情况后将电动车放行。
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可借道绕行
“我的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因为前面有汽车挡住了我的车道,我才跑到机动车道上绕行的。”一位市民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时说道,执勤交警立刻对市民反映情况进行了核实,核实后,执勤交警表示,“当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时,市民可借道绕行。”随即对这位市民进行了安全放行。
海口交警支队美兰大队八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开展严抓电动车交通乱象整治行动以来,市民的安全驾驶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对电动车‘九不准’等相关法规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一些违章行为乱象还是存在,在此希望广大车主,主动依法安全驾驶、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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