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阜阳公安交警在线”消息,7月15日,网友上传一段视频,称执勤交警以货车号牌固封螺丝数量不足4个为由,要予以处罚,后发现警车也安装2个固封装置。7月17日,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当事民警李茂进行诫勉谈话,停止执行职务;在停止执行职务期间,民警到交警支队法制科跟班学习。
通报称,15日,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经调阅民警现场执法仪视频、对当事民警进行询问得知,7月11日9时30分许,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李茂带领3名辅警在阜阳市沙河路与淮河路交口执勤。皖S2N389号大型货车因违反禁令标志闯入禁区,民警李茂对司机赵秀保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处罚之后,司机和同车女乘客继续在现场与民警争执,不愿将车辆驶离。民警以货车号牌固封螺丝安装数量不符合规定为由,要求货车司机进行整改纠正。经核实,民警未以此为由对货车司机进行处罚。
按照有关规定:“每面号牌至少使用两个号牌固封装置固定。”当事执勤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对相关交管业务掌握不熟,面对群众镜头不冷静,遇到突发情况处置不当,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7月17日,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当事民警李茂进行诫勉谈话,停止执行职务;在停止执行职务期间,民警到交警支队法制科跟班学习。
通报表示,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以此为诫,继续加强对交警队伍管理,强化民警、辅警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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