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半年海南农村居民收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两项统计指标差于预期的情况,海南省省长沈晓明7月18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坚定信心,综合施策,努力完成年初确定的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和CPI涨幅控制在3%以内的目标。省委副书记李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与会人员对上半年物价运行及农民增收情况汇报。沈晓明、李军等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针对物价问题,沈晓明指出,要全面辩证看待上半年物价涨幅,既要看到全国CPI上涨的普遍背景,也要分析海南CPI上涨的特殊成因;既要正视新的上涨趋势,也要考虑去年的翘尾因素;既要关心物价变化对消费者的影响,也要注意生产经营者的感受。他强调,要保持信心,通过扎实努力,将下半年的CPI涨幅控制在预期目标,重点是稳住医疗药品价格和居住价格。要拓展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各项医改措施,减轻医疗服务价格上涨的压力。要长短结合,创新机制,着力稳住居住价格。
针对农民增收工作,沈晓明提出十一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扩大种植规模,尤其是解决好撂荒地问题。二是推动农业“接二连三”,让农民在发展二三产业中获取更多收益。三是组织引导农民外出务工,加快转移就业。四是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发挥其对农民增收的杠杆和导向作用。五是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带动更多的农民从企业发展中得益。六是做好市场对接,既要主动对接销售目的地市场主体,也要支持本地销售企业扩大经营。七是鼓励种苗研发和科研服务,将更多应用型研究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八是用好保险等金融机制,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九是推进渔业转型,支持发展渔业新业态。十是做好土地文章,帮助农民从盘活利用好土地资源中增收。十一是以低收入贫困人口的脱贫,助推全省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
李军指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我省还有很大潜力可挖。要着力将集体土地、林地、集体房屋等资源要素,确定权属关系,折价入股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入股等方式盘活,变“死资源”为“活资产”;要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各类资金等,量化为村集体或村民持有的股金,投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按股份获得收益;要引导农民自愿将个人的土地、房屋等资源资产以及资金、技术等入股到经营主体,参与分红成为股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副省长王路、何西庆,省政府秘书长陆志远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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