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9日消息(见习记者潘睿 通讯员朱晓晖 蔡莉)19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龙华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法官去美兰监狱开庭处理了一起诉讼,保障了自闭症儿童郑小轩(化名)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原告郑小轩出生于2008年2月,是被告郑永强(化名)的非婚生儿子,郑小轩自幼患有自闭症,某地残疾人联合会认定其残疾等级一级,系听力、言语重残疾人。郑永强2008年9月因犯罪被抓,后被判处死缓,一直在美兰监狱服刑。
郑永强被抓后,郑小轩的母亲高慧英(化名)因照顾郑小轩,无法正常工作,仅靠收取郑永强家族所有的面前坡两间房屋租金生活。2016年10月,龙华区政府启动面前坡棚改项目,郑永强家族所有的面前坡两间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政府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郑永强家中妻儿后,高慧英不能再将这两间房屋出租,母子生活来源便断了。为了郑小轩的生活问题,高慧英多次利用探监的机会与郑永强协商,但郑永强对郑小轩的抚养事宜总是消极对待。最后,高慧英将郑永强诉至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让郑永强承担抚养义务。
“孩子的抚养是个大问题,尤其郑小轩是带有残疾的非婚生儿子。”承办该案的法官认为,如果通过法律的刚性判决,一是亲子关系的确认方面可能会走鉴定程序,导致诉讼时间拖长;二是郑永强正在服刑,没有郑永强与其家人的良好沟通,执行上会存在很大问题,该案也就不能实现让郑小轩拥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效果。
为此,法官积极联系美兰监狱,协调该院工作人员、原告方当事人于近日一同赶赴美兰监狱开庭审理本案。庭审过程中,法官从亲情伦理的角度,引导当事人理解血脉相承的父子亲情,同时强调父母抚养没有生活能力的子女是法定的义务,父母不仅应在物质生活上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更应当在精神上予以慰藉和陪伴。最后,郑永强认可了与郑小轩的亲子关系。
原告和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郑永强还表示会与家人积极沟通,让他们替自己多多照顾郑小轩。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调解协议即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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