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0日消息(通讯员王倩 见习记者潘睿)20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一起电动车偷盗案,被告人谢某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了解,2016年9月4日22时40分许,被告人谢某从海口下贤一村徒步至美兰区青年路天亿之缘水吧门口处时,看到停放该处的一辆电动车的车头仍插着钥匙,且无人看管,于是随手将被害人周某远的电动车盗走,骑回到租住处停放。十几分钟后当谢某再次路过天亿之缘水吧时,被该水吧的老板发现并报案。民警到场后将其抓获,并缴获电动车1辆,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729元。破案后,被盗电动车已发还给被害人周某远。
美兰法院经审理,被告人谢某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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