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消息这几天,在合肥工作的小伙陈某遇到一件烦心事:自己在微信上交往“女朋友”,可是谈了两个月的恋爱,自己不仅连对方面都没有见到,还被对方哄着陆续转账两万多元。
陈某29岁,至今单身。今年5月,陈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就认识了一名女子,“她给我发照片,很漂亮。”陈某回忆称,相识一个月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虽说谈恋爱了,可是陈某对“女友”的了解仅仅是在微信上,“她说自己姓林,老家是杭州的,在包河万达做服装生意。”陈某说,自己也没有见过对方,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谈起了恋爱,之后没多久,“女友”就开始要钱了。“先是弟弟过生日,又是爸爸过生日。”陈某说,第一次自己给对方转去5888元作为其弟弟的生日礼物,后来又先后转去6000元和9999元作为其父亲的生日礼物,“说好转钱了就出来见面,但之后她就找各种理由不出来。”
陈某终于觉得不对劲了,他根据对方提供的工作地址,去那家服装店却被告知根本没有这样一名女子,看了陈某手机里的照片,店员也表示不认识这个人,这下陈某真的傻眼了。
7月19日,记者从合肥包河警方获悉,目前陈某已前往辖区派出所报案,但由于陈某提供的证据不是很充分,目前警方还没有将此事定性为诈骗,同时由于陈某对对方的真实信息了解过少,也给后期维权带来一定难度,目前此事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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