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淘宝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商誉造成损害,判处被告向淘宝网赔偿人民币12万元。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诉售假店铺案。(7月21日《京华时报》)
案情并不复杂,被告姚某从2015年开始在淘宝上出售宠物食品,其中销售的“Royalcanin”猫粮被淘宝与玛氏联合发现为假货,在向警方进行举报之后,淘宝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并索赔267万元,如今随着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落槌,意味着案件初战告捷。即便有二审程序,其结果也自然不难预料。
作为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诉售假店铺案,此案具有着极为难得的示范意义。值得注意的是,此举是在淘宝方向警方报案后,售假者被警方抓获之后实施的。此意味着,在售假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后,还将付出民事赔偿成本。12万元的赔偿金额固然不算高,却释放出对售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并在手段上给予了实质性回击。
首先,平台方对售假行为的坚决态度值得肯定。“天下无假”是一种美好的愿景,也是平台方矢志追求的目标。电商平台若是纵容假货的泛滥,无疑于自毁前途。马云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每卖出一件假货,阿里巴巴会损失5个客户,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市场学助理教授张凯夫的实验也充分说明了一切。在流量为王的电商生态下,电商平台与网店之间不失为“命运共同体”,有了网站的大量入驻和不断增长的销量,电商才有巨大的流量套现和体量保障。也正是如此,电商平台才给了外界以“护犊之嫌”,并落下“假货保护者”的标签。
其次,运用法律手段打假更能提高打假威力。长期以来,囿于手段的限制,平台打假既被动又低效,手段单一而难以发挥作用。通常情况下,以技术为依托的打假,要么降级,要么下架,要么屏蔽,或者纳入黑名单。不过,在信用体系不健全的大背景下,技术防火墙很容易被突破,售假者换一个马甲就可以卷土重来。俗话说,打蛇要打七寸,电商平台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民事索赔的方式让售假者付出代价,才能打中要害让其产生痛感,并基于后果风险而心存敬畏。
再次,运用法律手段打假具有示范效应。国内电商平台数量众多,不只有阿里巴巴一家,还有京东、一号店、唯品会等。打假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靠某个平台的单打独斗。电商市场的净化与规范,需要整个行业都行动起来。不能淘宝有所行动,而其他平台还在呼呼睡大觉。更不能此打而彼纵,甚至成为售假者暗渡陈仓的渠道,如此做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并为此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
如今,电商产业方兴未艾,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以普遍存在的造假售假行为最为严重。囿于网络行为的隐蔽性、举证的艰难性,电商平台自身的净化功能就异常重要,此既取决于对于打假的鲜明态度,又取决于打假手段的综合运用。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昭示“天下无假”有可为,在产生足够的震慑效应时,也增强了公众对于打假的信心。
更重要的是,在首例之后,公众期待更多的案例出现,并将“运用法律手段”常态化。当然,首例的破题也是一种新的要求,电商平台能否由此形成责任共识,在打假之路上走得更坚决,需要整个行业用行动来回答与证明。(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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