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张某平(现年55岁)持多张信用卡买卖期货、外汇,在2015年下半年出现亏损后搬了家,拖欠卡债60余万。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张某平有期徒刑6年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法院同时判定张某平退赔银行经济损失。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张某平在多家银行分别申领了信用卡,额度都不小。2015年下半年,张毅平买卖期货及外汇等出现亏损,张毅平在明知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然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经银行催收三个月仍不归还欠款。其中,张某平持有的中国银行信用卡透支本金近23万元,南洋商业银行信用卡透支本金近20万,工商银行的2张信用卡分别透支本金13万余元、4.5万余元。
在张某平发生透支不还后,各家银行分别通过寄发对账单、电话等方式催收,中国银行甚至上门,但发现张某平原住址已经搬迁。在经多次催收张某平仍旧不归还欠款后,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6年8月1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同年8月22日,张某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美兰法院认为,张某平恶意透支人民币607502.3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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