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倜然通讯员颜新文)近日,浙江义乌市卫计委主任傅某收到了市纪委的“谈话提醒函”。其妻曾于2016年注册了一家从事非医疗性健康咨询活动的服务部。经傅某主动申报情况后,市纪委对其进行廉政风险约谈,提醒其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插手投资经营,进行利益输送。目前,按照相关规定,该服务部已在转让中。
这是义乌实施公职人员“一家两制”情况报告制度后,该市规范“一家两制”管理的一起事例。据了解,目前,全市机关单位和镇(街道)已完成“一家两制”的情况报告,并且实行了对公职人员“一家两制”利益回避和行为限制等管理措施。
据了解,“一家两制”主要指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员)从事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或就职于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的情况。这种现象容易引发业务范围内与亲属出现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等问题。2016年7月,义乌市委出台实施公职人员“一家两制”情况报告制度及配套管理办法。
义乌市纪委负责人介绍,义乌公职人员要向组织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其近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公司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收益情况、缴税情况等,以及有从事金融保险服务、中介服务、法律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情况。这些内容需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让职工了解并监督。
义乌针对公职人员“一家两制”情况,制定了“十八个不准”的行为限制清单并配套利益回避制度。比如说,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在其管辖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如果已出现类似情况的,公职人员应申请调换岗位或辞去相关职务。若公职人员申报不实,或应回避而未回避的,要追究责任,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并强制回避。
“《办法》用18条‘红线’划清了权力边界,严格区分了合法经营理财与‘以权谋私、利益输送’之间的界线。”义乌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楼国康表示,义乌此举既防范利益冲突,又保障了党员干部家庭的正当利益,倡导党员干部近亲属建立严格遵纪守法、诚实经营、创业创新的经营发展理念。
截至今年7月,义乌市探索规范“一家两制”已满周年。共约谈提醒437人,19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被责令纠正和作出说明,两名市管干部被免职,5人因存在利益冲突被调整或退出职务,3人辞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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