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林泽勇违纪案件,触动很大。村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不能守住纪律底线,那离‘阶下囚’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今年“七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该区村“两委”干部纷纷表示,将引以为戒,不能步林泽勇的后尘。
今年4月6日,三元区纪委收到三明市委巡察办移交的一起问题线索,中村乡中村村党支部原书记林泽勇优亲厚友问题浮出水面。
经查,林泽勇利用协助政府管理的职务便利,优亲厚友,让不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条件的亲戚、朋友和部分村“两委”干部每户获得1万元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且以需要费用为由,将发给30户村民中22户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按事先约定的3000元至5000元不等“抽头”,共收取10.8万元占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4月28日,三元区纪委给予林泽勇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手操办,违规申报
2013年5月,时任中村乡中村村党支部书记的林泽勇在协助政府开展扶贫项目工作过程中,从区委农办得知申请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每户可获得1万元扶贫补助资金的消息。于是,林泽勇便寻思着把这个项目争取过来。经过一番运作,他从区委农办申请到30户危房改造指标。
按照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有关规定,确定享受补助的人选,必须先由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之后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然后申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乡政府,再由乡政府报区委农办审核、实地考察验收。
然而,林泽勇却置相关程序于不顾,自己拍板决定了危房改造申请人员名单,村民们对具体情况并不知情,信息也都是虚假的、乱填的。此外,名单未经村集体研究,也没有公示评议,除了部分村“两委”干部,其余都是林泽勇的亲戚、朋友。他还和这些人约定,要按照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标准 “抽头”。
心存侥幸,拒不整改
2013年底和2014年1月,30户村民的危房改造项目扶贫补助资金分2批下拨到申报的村民账户。“第一笔5000元到农户账户上后,我就去找农户先要2000元,等后面5000元到了,再拿3000元。”就这样,林泽勇共向22户村民“抽头”10.8万元。
补助款刚下拨后不久,很多村民发现林泽勇优亲厚友、违规操作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一事,便向乡党委、政府反映。林泽勇怕东窗事发,为隐瞒事实真相,擅自授意村委会文书余某某补充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将危房改造项目扶贫补助资金提留部分作为村集体公益资金,企图蒙混过关。
之后,乡党委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免去林泽勇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收回全部危房改造补助款30万元。然而,收回的30万元扶贫补助款并未及时上交区财政账户,一直滞留在村集体财务账户两年多时间。
2016年,全区开展扶贫资金自查自纠期间,林泽勇抱着“等等看、收上去总会再发下来”的侥幸心理,拒不整改,直至案发。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一方面,想为亲朋好友做点人情;另一方面,自己也想从中弄点钱用。”
严查快处,强化问责
今年2月20日,三明市委派出巡察组,对三元区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巡察。巡察组到中村乡政府延伸巡察,发现三元区财政局于2013年底和2014年初,分两次向中村村下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扶贫补助资金共计30万元,并按指标名额分发到户,但这30万元事后又被收回。3月7日,巡察组结束巡察。3月14日,巡察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就中村村问题作了专题汇报。
3月27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意见,巡察组对三元区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对中村村30万元扶贫补助资金问题进村入户深入走访了解,发现这笔滞留2年多的30万元背后存在林泽勇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很快,市委巡察办将这起问题线索移送三元区纪委展开调查。
面对大量铁的证据,林泽勇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问题,他沉痛地说:“没按规定要求去做,财迷心窍,优亲厚友,贪图危房改造补助款,行为极其恶劣,我愿意接受惩罚。”最终,林泽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区委农办原主任叶争健等人因审核、验收把关不严,也被严肃问责。叶争健因还存在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被区纪委立案审查,5月27日,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叶争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罗兴根黄涛 叶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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