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 吴劲松 王培荣
10余家建材公司,忙碌的“混凝土生产线”,以大量进货为借口要求供应商垫资,再以高息利诱让20余名供应商深陷“经济纠纷”,其实这些公司都是空壳公司,而所谓的“经济纠纷”实际上则是诈骗。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获悉,经泰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兴化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涉及浙江、安徽、江西、陕西、上海等6省市、20多家砂石、钢材、水泥供应商的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一举抓获夏某、朱某等26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短短两年多时间,夏某、朱某等人就购进建材价值6000余万元,20多名建材供应商损失达4000余万元。
建材供应商深陷“经济纠纷”
2014年10月以来,兴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尤某等20多人报案,称被兴化人夏某、朱某等人诈骗砂石、水泥等建材数千万元。
兴化警方接报后,经初查发现,报案的尤某、刘某、钱某、周某等人均系建材供应商,大多陷入垫资供货的“无底洞”,且绝大多数血本无归,无一例外。
“垫资供货在建材市场经营中司空见惯,这也是建材供应商噩梦的源头。”兴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徐德银介绍,受害人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每每受害人催要货款,夏某等人要么以“资金没有回笼”为由,要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推脱,不是“玩失踪”就是“躲猫猫”,大部分受害者手中就只剩下一堆无法兑现的“欠条”。
徐德银说:“我们还发现,供应商与兴化当地所谓的多家‘建材公司’交易过程中,供货合同、支付凭证、余款欠条一应俱全,从表面上看,是典型的经济纠纷。”
“尽管夏某等收货方都有付款记录,但是支付的货款都是很少的一部分,倒是欠条比较多。”徐德银说,但是仅凭这些还不能说明问题,要厘清脉络,只有从货物的流向往下查,最终查清这些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
高进低出空壳公司渐显原形
2016年7月,兴化警方根据现有线索组织开展侦查工作。
警方发现,夏某、朱某等人从安徽、江西等地购进砂石,运到江苏泰州高港码头,每吨价格79元。在签收货物后,夏某等人直接将砂石转运至其他船只上,后被不同的人运到混凝土搅拌站,转售的价格仅为72元,每吨净亏本7元,还不包括吨位损耗。
“夏某、朱某等人大量购进砂石而没有实际用于生产,反而低价出售,而且明显是亏本买卖,有悖常理。”徐德银说。
后警方顺藤摸瓜,发现最终收货的人均系夏某等人的债主。警方又围绕夏某、朱某等人的公司深入侦查,发现其注册的10余家建材公司,均是空壳公司,没有一家是从事实体经营的。
“此外,我们调查后发现夏某、朱某等人均债务缠身,仅在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就多达300多页,标的额2000余万元。”徐德银说。经警方追根溯源,大量证据证实,夏某、朱某等人具有实施合同诈骗的重大嫌疑。
制造各种假象掩盖诈骗真相
根据兴化警方的侦查结果,2017年4月11日,泰州市公安局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并指定兴化市公安局管辖办理。同月13日,夏某、朱某、吴某等26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悉数抓获归案。
经查,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夏某以兴化市洪建建材有限公司对外经营商品混凝土生意,编造公司实力雄厚、生产混凝土需要大量原材料等,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材料供应商尤某、刘某等人,并以材料用量大需要垫资为借口,以签订合同和口头约定的形式,仅支付少量货款骗取受害人大量垫资供应砂石、水泥、钢材等建材,累计骗取各类建材货物价值1300余万元。
“其实,这期间夏某的公司都是租赁的,虽然生产混凝土,但是一方面为了偿还债务,一方面为了掩人耳目,还以生产假象继续骗取材料供应商垫资供货。”徐德银介绍说。
后来,随着讨债的供应商越来越多,上当受骗的供应商也不再供货,为了继续实施诈骗,夏某以“转让”的形式将公司“转给”了朱某。之后,其又接着以朱某的“江苏凯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先后骗取钱某、周某等供应商价值1500余万元的材料。
“其实,凯达公司只是换了个‘门脸’,从成立也就生产了几十方混凝土,就是做做样子。”朱某交代说,如果供应商前来实地考察,要么装模作样地生产一番,要么就将供应商带到他人的公司货场蒙蔽对方。
“这个团伙属于松散型的诈骗团伙,团伙成员之间相互‘介绍’业务,若在一家供应商实施诈骗对方停止供货后就另选他家,一家接着一家骗。”徐德银说。
“即使供应商到公安局报案,我们也不怕,因为我们手中有欠条,这是经济纠纷。”夏某交代说,“如果遇到供应商催款,我们就支付少量货款搪塞,再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让他们离不开。”
“朱某为了应付受害人尤某的催款,甚至不惜花30万元购买了800万元的假商业承兑汇票,并用其中的一张550万元假票冲抵尤某的欠款。”徐德银如是说。
截至目前,警方已查明该团伙骗取的价值6000余万元货物大部分被犯罪嫌疑人用于抵款偿还个人债务和高额利息,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建材市场经营不规范是根源
徐德银介绍,警方对该系列合同诈骗案深入剖析发现,诈骗团伙成员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但是却能屡屡得逞。一方面,他们手中都有一个足以蒙蔽他人的“建材公司”;另一方面,垫资供货的“市场规则”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据朱某交代,他注册的“凯达公司”对外号称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实就是自己随手填写的。一旦材料供应商提出到公司考察,他们就请来一帮“同行”热情“接待”、共同“捧场”,上演双簧戏,并将供应商带至正规公司现场考察。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所谓的办公室、货场等多为租赁,甚至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建材市场大多存在垫资供货的情况,只是垫资额度大小不等。本案中,有位受害人就深陷‘垫资泥潭’,46万元的货款打了水漂。”徐德银介绍,“但往往供求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不规范,尤其在对方屡屡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口头约定的情况下,心存侥幸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导致越垫越多越陷越深,有的就像本案中的供货商接连遭遇诈骗,导致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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