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6日消息(通讯员王倩 见习记者潘睿)26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美兰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春获刑十一个月。
据了解,2016年11月15日2时许,被告人李某春在海口美兰区灵山镇灵灵网吧上网,趁网管及周围的人不注意,使用随身带的一字螺丝刀撬开44号、45号电脑主机机箱,将这两个机箱内的2块CPU、2条内存条和1个显卡盗走,得手后离开现场。此后半个月内,被告人李某春先后在灵杰网吧、迷尔网吧、劲涛网吧、环宇网络会所、悠游网吧,利用同样的手法撬开电脑主机机箱盗走电脑器件。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春的家属已代其赔偿几家网吧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430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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