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6日消息(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 见习记者潘睿)海口一女子张英红(化名)(现年55岁)微信约一男子刘月峰(化名)(现年35岁)到酒店开房,刘月峰趁其上卫生间之际,盗走其人民币2200元。26日,海口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刘月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了解,张英红通过微信认识刘月峰,2016年10月31日23时许,二人相约入住海口龙华区某酒店503房。入住该酒店后张英红将包放置在椅子上,随后进入卫生间,刘月峰趁张英红上卫生间之际,将张英红包内的现金人民币2200元盗走。盗窃得手后,刘月峰离开了酒店。案发后,刘月峰将人民币2200元退还被害人张英红,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月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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