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食安办等十部门联合发文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是辟谣的第一责任主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指出,对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谣言传播,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真相。加强食品谣言的规律、特点分析,建立谣言案例库。
颜江瑛:有一个数据库的支撑,下一步就能实现预防性辟谣,比方到了一个季节,草莓要上市、葡萄要上市,原来出现的一些谣言,我们对这种季节性的、以前有过规律的,在这个数据库的支撑下提早预防性辟谣。谣言还没有出来,用科学的知识跑在谣言前面。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部门发布通知指出,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不具备我国法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以及据此开展的各类评价、测评等信息。颜江瑛:出现谣言,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识别、抓取和整理,采取截图、截屏、保存视频和链接地址等方式留存证据,追踪信源,对谣言制造者及时依法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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