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一些领导干部的口头上,还是在各地各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民生工程无疑是个高频词汇。顾名思义,民生工程就是贴近百姓直接利益、解决他们日常实际需求的积极政策举措,体现的是执政为民的宗旨。然而,本着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而建设实施的民生工程,一旦实际运作起来却名不副实,让百姓感受到的可能就不是“窝心”而是“闹心”。省审计厅25日公布的广东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提到,对我省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部分资金闲置、设备闲置或使用率低,37个县196个垃圾中转站建成后长期闲置未投入使用,48个县215个垃圾中转站建成后垃圾转运量不到日垃圾测算量的30%。
类似情况似乎并不鲜见。以前曾有报道提到,中部某省前一年在874个建制镇建设了生活垃圾中转站,平均每个站投资58万元,不少存在“修而不用”的问题。还有邻省某市,2015年投资千万元建成了一座日处理能力80吨的垃圾中转站,据称实际处理量也就10吨左右,而且还经常闲置不用。当然,这些还是单个“体量”比较小的。记得前几年还有报道提到,西北某地耗时7年建成一座汽车客运站,“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运行”,成了摆设。虽然上述这些案例的具体情形可能千差万别,但实际成效大抵相同,即都因使用率不高而没有真正达到方便百姓、改善民生需求的政策初衷,既造成了财政资金、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又因为长期闲置引起了舆论话题、折损了地方形象,不容小觑。
民生项目闲置或使用率不高,归结起来其主要原因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因为规划设计不实用,于是成了所谓的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工程”。这暴露了一些地方公共决策制度机制的深层次问题。在城镇化高速推进的今天,一个项目的立项固然要有适度的超前意识,考虑一定的长远需求,但这种超前必须建立在全面科学严谨的论证基础之上,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不是刻意求大、求新、求洋气。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依照规范程序决策的前提下,必须突出“实用性”。既然是民生工程,首先就应该考虑百姓的实际需求,而不是动不动就建“豪华公厕”。在此基础上,要杜绝“为了花钱而花钱”。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中,通常会按一定比例预留民生资金或专项支出,但这笔钱要花在刀刃上。
另一类则是因为没有完善配套措施而不能用。一个民生项目,只有良好地运转起来,才能让百姓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后续的运营管理,才能提高其使用效率。查阅过往报道,部分地方垃圾中转站之所以闲置,与这些地方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征费制度无法落实,乃至居民日常生活习惯的转变有很大关系,这要求当地政府部门在配套政策上要及时跟进,而不该“听之任之”。类似的还有,一些基层健身广场设施因缺乏维护管理而很快损坏,一些基层医院买了先进的医疗检测设备却因为缺乏相应的人才而无法使用,等等。这些现象都提醒相关部门,民生项目不是建起来、摆在那里就万事大吉,而是要下大功夫打通政策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其发挥实际效用。
审计报告点出的问题,对相关部门无疑是一个提醒,即要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相应问题。同时,也是一个警醒,即在涉及民生项目的决策上,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涉及项目的运营管理上,要强化责任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让项目切实高效运转起来,避免民生工程变成尴尬工程。■张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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