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住建建设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绝不允许高楼大厦“带病”运行
记者28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理,我省即日起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全面消除各类隐患,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此次综合治理行动范围包括全省在建和已经投入使用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高层住宅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等高层建筑(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广电等行业部门负责管理的建筑除外)。
在建高层建筑要逐一排查登记,督促参建各方积极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设备配置和维护保养、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情况。已建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重点检查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使用合格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等情况;还有重点督查高层建筑燃气使用管理,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
省住建厅要求全省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消防工作。要紧盯关键环节,加强源头治理,规范日常管理,集中整治高层建筑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等突出问题,绝不允许高楼大厦“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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