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勾结他人虚报200平方米土地征收面积
骗取45万元征地补偿款
□记者畅凯通讯员谭菁邵玉伟
7月20日,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灵山检察室,组织灵山镇东湖村委会的“两委”干部及辖区的13名村民小组长现场观摩被告人林春河、陈钟辉、郑为雄贪污案件的庭审,“零距离”接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2013年,美兰区政府对江东大道一期项目进行征地时,灵山镇东湖村委会沙塘村村民小组长林春河、沙塘村村民陈钟辉和某拆迁公司员工郑为雄相互勾结,虚报200平方米的土地征收面积,由郑为雄负责联系征地工作人员和测绘人员对土地进行测量,陈钟辉办理虚增土地的确权手续,林春河在土地确权书上签字并加盖村小组公章,假借村民陈某富的名义,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45万元。该案线索由灵山检察室摸排时发现,由公诉部门依法向美兰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3名被告人面对公诉人依法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认罪,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请求法庭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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