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昨日起,广州正式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同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阶段优先保障高龄人群,每人每月可报销数千元。
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很多人还觉得陌生。其实,不少人会因为衰老而进入护理依赖状态,还有人会因为疾病、意外等需要别人的长期照料——这种风险不仅发生概率大,而且一旦发生往往给个人、家庭带来巨大的压力。根据《2016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79.9%的家庭由配偶、子女或亲戚承担。面对失能人员,家属们必须有钱、有闲、有技术、有耐心……而长期护理保险,说到底就是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对不堪重负的参保家庭而言,绝对是雪中送炭。
截至2016年年末,广州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54.6万人。随着老年人口增多,失能老人的看护需求与日俱增,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好在作为首批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城市,广州已开始着手尝试。从试行的细则来看,每人每年130元的筹资标准,应该说充分考虑了绝大多数人的承受能力;赔付方面,不设起付线,按照机构护理75%、居家护理90%的比例支付,则体现了对居家护理的鼓励;试点阶段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开始、优先保障高龄人群,则是掌握节奏、循序渐进……举个例子,一个人每年“投入”130元参保,接受居家护理类照料,根据测算,基本生活照料报销再加上医疗护理类报销,每月最高可达4000元以上,能让相关家庭“一身轻松”,为其真正减负。
从国外实践来看,长期护理一直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对比日本、德国等地的经验,广州也要在今后的探索中解决好以下问题。首先,钱。一个险种的长远发展,离不开缴费来源的合理与可持续,所以如何为长期护理埋单,一直是养老服务中最重要、也最难回答的问题。根据《办法》,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从现有的医保基金中划拨经费,130元每人的筹资标准能否支撑下去、如何调整,还有待实践检验。此外,保险是一种越多人参与,个人受益成本越低的保障体系,今后长期护理保险还将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其他人员,直至实现全覆盖,所以这一保险将采取自愿参与还是强制收取?日本规定40岁以上的国民都必须参险并缴纳一定费用,广州如何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规则,事关保险试行的全局。
其次,配套。长期护理保险和医疗保险一样,不仅涉及钱的问题,还涉及护理机构、人员培训、服务标准等配套体系建设。比如当前不同护理机构的服务、收费标准等存在较大差异,专业陪护人员不足已引起各界关注,总之,长期护理保险也需要建立与不同失能水平相对应的分级标准,确定支持政策、服务标准、指导价格等等,整合多方资源,处理好各方关系。
法国社会学家孔德说过:人口就是一个国家的命运。失能人员所面临的长期护理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期待广州先行先试,不断探索,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长期护理服务“飞入寻常百姓家”,也为各地提供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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