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房拆迁,年过六旬的夏师傅(化名)按村中分配得到了多套还建房,他都给了儿子。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如今儿子宁愿将房子租给他人也不给他住,他只得在外租房。
昨天,本报“周二之约”栏目联合汉阳区法院进入社区现场接受法律咨询。夏师傅表示,他今年60岁,几年前村里拆迁改造,本来由他盖起的老房拆了后获得了多套还建房(包含一处门面)。签拆迁协议时,夏师傅都是让儿子去签的,房主均是儿子的名字。“都是一家人,当时也没想那么多。”但是房子建好后,夏师傅想从中选一套房子自己住,儿子却不同意了,不让他住不说,还租给他人。
如今,夏师傅只剩村里每年发放的股份分红,为维持生计他还在外打工,无房可住的他也只能在外租房子住。夏师傅说,儿子如今对自己不闻不问,根本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这也可能是当初夏师傅和前妻离婚时,儿子心中有“心结”。“当初这本来都是我的房子,是我给我儿子的,我现在想要回来一套自己住,难道也有错吗?”夏师傅询问。
夏师傅到底该如何维权?汉阳区法院江堤法庭法官邓萍表示,因为夏师傅当时自愿将房子转让给儿子,作为完全民事责任人,他将承担自己决定的后果,从法律上很难将房子讨回。但是,夏师傅的儿子在父亲年老后未尽到赡养义务,夏师傅可以此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经过判决可获得赡养费。此外,法官也可庭前上门进行调解工作,看是否可说服儿子为夏师傅提供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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