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西地村是呼和浩特市125个少数民族聚居村中的一个。从2006年开始,市财政局、市民委连续多年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余万元,对该村进行了多方面扶持:为西地村实施了低压节水灌溉工程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兴建了育苗温室,加装了广场周围的栏杆,硬化了小街巷,实施了自来水工程,并于2010年实现了水泥路进村,还安装了路灯,从根本上解决了村民出行难问题。如今的西地村从当初小黑河镇最落后、最贫穷的村子跃升为玉泉区最有活力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不仅大大提高和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的收入水平也得到大幅度提高。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先后建成了以红色革命为主题的土左旗塔布赛村,以高山草原为特色的新城区面铺窑村,以召庙文化为特色的回民区东西乌素图村,以观光旅游为特色的玉泉区西地村,以休闲采摘为特色的土左旗沟子板村、杨家堡村等有特色、成规模、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少数民族发展示范村。今年3月,回民区西乌素图村、玉泉区西地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一步提升了呼和浩特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品质和知名度,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发挥了示范和辐射作用。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认真落实民族贸易、民族用品国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实现民族贸易、民族用品企业贷款634亿元,贴息5.2亿元。
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事关群众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呼和浩特市坚持“优先、重点”的指导思想,以办好民族学校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民族教育工作。
目前,全市共有民族中小学、幼儿园38所,分布在市区的学校20所、旗县区18所,在校生4.4万余人,少数民族在校生占学生总数的34%。蒙古语授课学校6所,蒙古语授课学生4688人,加授蒙古语学校23所,蒙古语授课学生8677人,少数民族家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民族学校通过“校安工程”,新建、改扩建和加固的学校建筑面积达24.93万平方米。
2012年开始,市财政设立每年不少于200余万元的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并随财政收入提高相应增加,各旗县区每年也安排相应的专项民族教育经费,尽力支持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在呼和浩特市寄宿制民族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优先为蒙古语授课高中阶段学生免除学费。出台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具有本市户籍的蒙古语授课学前教育的幼儿,每生每年补助2400元。为进一步优化民族教育资源,呼和浩特市在市区将建设蒙古语授课“三片两区”的发展规划格局,新建、在建、扩建7所蒙古语授课和加授蒙古语授课民族中小学、幼儿园。
在发展民族医药卫生事业方面,截至2016年,全市5个旗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业人口近百万人,参合农民80余万人,参合率达98%以上,少数民族人口参合率达100%。全市少数民族聚居村9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卫生点。对蒙中医药等医疗卫生事业给予政策倾斜,降低蒙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扩大蒙中医用药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蒙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建设内蒙古国际蒙医院、呼和浩特市蒙中医院、旗县中蒙医医院等项目,在保护、传承、发展了民族医药文化的同时,为全市各族人民就医提供又一项重要保障。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大力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推动少数民族特色社区“民族之家”建设,建成了赛罕区兴康社区、回民区友谊巷社区、玉泉区清泉街社区等16个服务功能齐全、地区特点明显的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在这里大家互相学习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同时,也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创业就业、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特困救助等方面提供均等化服务。通过开展少数民族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举办少数民族妇女月嫂技能培训班,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市、扎根城市,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有着浓郁的民族文化氛围。在城市建设中,呼和浩特市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的原则,对大召、席力图召、五塔寺、观音寺、乃莫齐召、财神庙、将军衙署、昭君墓、公主府等文化古迹进行了修缮、复原和扩建,先后打造出成吉思汗大街、伊斯兰建筑特色景观街、蒙满、蒙元文化景观街等集“蒙、汉、回、满、藏、欧”多元文化特色的景观街,展示了草原都市的独特魅力。目前,呼和浩特市已拥有规模、大小、级别、设施、权属不同的体育活动场所200余处,仅面向各族群众建成的大中小型室内外体育活动场所就达10余处,投入资金几亿元。
在少数民族文艺创作方面,呼和浩特市于2013年3月成立了呼和浩特市民族演艺集团,创作和积累了一大批舞台表演精品剧(节)目。晋剧《嘎达梅林》《满都海》《巡城记》,二人台《洪湖赤卫队》《也兰公主》《花落花开》,歌舞剧《塞上昭君》《香溪情》《马可·波罗传奇》等经典作品,不仅荣获“梅花奖”“荷花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最高奖,同时,在国内外演出市场争得了一席之地。
通过多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呼和浩特市第一个成为五个自治区首府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并建有回民区1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乌兰夫纪念馆、昭君博物院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玉泉区清泉街社区等8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等50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同时,呼和浩特市有78个模范集体和124名模范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11个模范集体和14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通过发挥模范个人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模范集体的团结凝聚和稳定保障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首府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促进和谐首府的全面发展。
(记者 刘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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