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75的身高,剃个“锅盖头”,戴一副精致的眼镜;自称创业男兼摄影师,准备开家网店,替自己的靓鞋找脚模……在这个貌似正当的理由欺骗下,他得以脱下年轻女性的鞋子、袜子,抚摸对方的赤足之后,居然还抱起来亲吻、伸舌头舔。
这名男子的怪异行为随着一条“江北脚模骗局”的微博不断扩散。南京化工园公安分局捕捉到了这一异常现象,通过多种综合侦查手段锁定了嫌疑人林某。警方查实了林某犯下的多起骚扰、猥亵案件,然而多数女性或许是因为顾忌名声,并不愿意站出来指认这名“脚模色狼”。
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华景轩 实习生 王子琦
22岁女生的怪异遭遇
陌生男子称聘“脚模” 在僻静处亲、舔女生脚
将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的受害人是刚刚大学毕业的22岁女孩小星。7月31日,小星向紫牛新闻记者介绍事发当天的情况。
6月19日下午1点多,小星前往大厂扬子二村走亲戚,刚进小区时,迎面碰到一个骑电动车的陌生青年男子。“他戴着一副眼镜,穿着也还周正,面相看起来挺老实。”小星说,男子拦下她后作了自我介绍:今年刚大学毕业,准备自己创业,开一个网上鞋店,现在正在寻找脚模,为自己的宝贝拍照。
“报酬是一天100块钱,会有专车接送,父母如果不放心可以全程陪同拍摄。”小星说,该男子向她保证,主要看看她的脚是否符合要求,入选后可以享受的待遇。处于就业迷茫期的小星听到介绍后,确实有些心动,她对手模、脚模的新型职业略有了解。紧接着男子煞有介事的一番专业说辞,终于让小星相信了。
按男子的要求,小星在他拿出的一个本子上写下了姓名、电话、身高和脚码。“瞥一下,前几页密密麻麻写着许多女孩子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按照男子的要求,小星要露出双脚让他看。小星想,脚也不算隐私部位,看一下拍一下也很正常。男子提出小区里人来人往,不利于取景,建议到居民楼楼梯间。两人来到楼道拐角处,小星在第四级台阶上坐下,男子站在拐角的平台处,帮小星脱下鞋袜。
一开始,该男子仔细观察小星的双脚;紧接着开始用手抚摸她的脚部。小星感到一丝异样,心里害怕,赶紧谎称自己有事要走。突然间,该男子将小星的左脚抱住,头部前倾,在她脚上又亲又吻。男子突如其来的变态之举,让小星蒙了,随后她本能地缩脚向男子脸部踹了过去,同时大声怒斥:“你要干嘛?”看着小星愤怒的样子,该男子似乎心有不甘,但很快,他转身跑下楼,骑上电动车逃离了现场。
事后,小星想不能让这“色狼”继续作恶,就在微博上发了提醒。“因为没造成具体伤害,就没想报警。”小星说。
并非孤案
一个多月来,
类似事情接二连三发生
小星的微博提醒引起了南京化工园公安分局的注意并介入调查。7月31日,警方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联系小星询问后发现,小星的遭遇与今年6月9日的另一个警情非常相似。6月9日,他们接到辖区一位刘姓女子报警,称自己13岁的女儿小蕊在小区里碰到一个奇怪男子,自称网店店主,想找脚模替自己的鞋子做代言。平常父母多有安全教育,警惕的小蕊拒绝了男子,并回家将此事告诉了妈妈。刘女士随即报案。
此后的7月8日,一名18岁的女孩瞒着父母偷偷报了警;7月12日,13岁女孩小美在老师的帮助下报警……
多起报案的案情和小星的遭遇如出一辙,且多名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相貌几近相同:身高1米75左右,戴眼镜,骑电动车,留锅盖头。
又是他
“二进宫”男子又犯事
11岁女孩遇险 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
民警决定串并案调查。
南京化工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魏捷教导员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由于该男子仅仅是摸脚、亲脚,从立案标准来说,难以将其上升至刑罚的高度。“但从排除安全隐患稳定社会的角度来说,尽快锁定并找到嫌疑人,施以警告等惩戒,警方责无旁贷。”
就在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之时,出现了“升级版”案情。7月17日晚上10点多,在扬子某生活区,11岁的小女孩小丽下楼到便利店买东西时,被某网店店主带至附近楼道里,该男子在脱去她的鞋袜后,扒掉了小丽的裤子。幸好,孩子惊恐的尖叫声让其落荒而逃。此时的案件性质,不再是涉嫌猥亵,而是涉嫌强奸未遂。办案民警赵平告诉记者,此案中11岁小女孩受到的惊吓非常大,以至于在做笔录时,她无法接受男性民警的靠近。从受害人的描述来看,应该是前述同一人所为,案件性质已从治安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
锁定嫌疑人
民警发现竟是“老熟人”
警方梳理近5年内被抓获且有猥亵前科的人员,结合受害人的外形描述、现场监控辨认,最终在多种手段的配合下,警方锁定了一个“老熟人”林某。
林某,南京人,1995年出生。魏捷介绍,林某之前被警方处理过两次,都是因为猥亵女性。2014年,他尾随一名单身女子至偏僻处后,从背后出手,袭胸强吻,反被该女子暴打了一顿,后被警方抓获判刑。2015年下半年,他出狱后再次对女性进行猥亵,今年5月份刚刚出狱。
7月20日上午,警方在大厂一小区林某父母的住宅里将其抓获。在林某的手机里,警方发现了许多不良电影和图片。
一个难点
不少受害人不愿报案
据介绍,民警抓捕林某时,他淡定地说,“我又没犯事,你们干嘛又来抓我?”并自称,他在牢里努力学法,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没有犯法。确实,与林某早前直接偷袭并猥亵受害女性的简单粗暴作案手法相比,现在的林某“学乖”了。但林某忘记了,警方掌握着确凿的证据——“7.17案件”成为林某彻底崩溃的“最后一根稻草”。
警方从林某住处缴获了小星所称的记事本,上面被撕掉了一页,但仍然记录了数十名女性的信息。除了上述警方接报的案子外,大多数女性并没有报警。甚至当警方联系这些女性时,她们要么选择回避,要么称担心影响声誉,不便到专案组做材料。
“现在接报的案件,因为证据确凿,且有受害人指证,林某都承认了。但我们可以确定还有一些受害人没有报案。”赵平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不少受害女孩及其父母都不愿意报案,可能是觉得难以启齿。犯案多,报案少,这让警方也很头疼。
自我坦白
像天热要喝冰水难自控
曾参与过抓捕林某的魏捷教导员称,林某从看到单身漂亮的女性直接扑上去侵犯,升级到细致筹划,借助网店销售、产品推广之类的套话,听起来很能哄骗住人。
问起林某为何要猥亵、侵犯女性?他表示:“我也意识到这个行为不对,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成了一种渴望,类似于天热了想喝冰水,那个劲上来,你就得释放,你就得喝,你必须得过过瘾。而且,有的时候吧,喝一杯还不够,得喝两杯,甚至三杯。”
目前,林某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刑拘,相关的调查仍在继续之中。
专家分析
恋足癖是种精神疾病
但触犯刑法罪责难免
中大医院心理精神科主任袁勇贵教授告诉记者,从林某的行为来看,类似于恋足癖,这属于性指向障碍,是一种变异的性心理。要改变这种障碍,一是林某得深刻认识到这种危害,并决心改变;二是通过心理疏导,由专家对其进行对症治疗,一般来说应该会改观或者治愈。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陈令霞律师表示,本案中,林某若是以刺激或满足某种心理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的行为,则涉嫌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若是以追求精神刺激为目的,用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调戏妇女的,则涉嫌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如果上述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应受到治安行政处罚。至于他扒掉未成年女孩的裤子,已触犯刑法,要由公安机关侦查定性,由司法部门按定性罪名惩处。(所涉人物除民警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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