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科技改变生活,目前,智能停车场遍地开花,这大大方便了车主。可是,问题也随之而来。没有停车卡了,任何人都可以毫无障碍地把车开出停车场,增加车辆被盗的风险;而且,车主没有停车凭证,还面临着“丢车索赔难”的隐患。
对于在停车场丢了车,停车场该不该赔偿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各种争议。争议的核心点就是要界定清楚停车场与车主到底建立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场地租赁关系。如果是保管关系的话,车丢了当然有保管不当的责任,需要按责任赔偿。而如果仅是场地租赁,那自然就与停车场无关。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在现实案例中,可以划分出各种复杂的类别。
如今智能停车场来了,把这一问题又变得更加复杂。毕竟车主车停进去了,可是手里什么凭据都没有,真的丢了车,该怎么办?这让车主们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新的《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即将出炉,其中应该明确停车场是否负有保管责任。让“停车场丢车该向谁索赔”这个问题有一个明确答案。而不是任由停车场贴出一张“存放车辆不予保管,一旦丢失概不负责”的告示,就如同拿到了免死金牌。毕竟,停车收费在哪里都是一块肥肉,只收钱而不承担责任,这样的霸王条款怎么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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