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公共更衣室里遭遇异性幼儿”成为这个夏天的话题。无所谓的、不爽但忍下来的、情绪激烈指责的,对应的往往是“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孩子妈妈。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异性小童进更衣室你能忍吗 建议设单独家庭更衣室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7-08-07 15:45

  “女性在公共更衣室里遭遇异性幼儿”成为这个夏天的话题。无所谓的、不爽但忍下来的、情绪激烈指责的,对应的往往是“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孩子妈妈。记者近日调查北京多家游泳馆和幼儿游泳培训机构,发现在这个问题上,游泳馆的态度多较为暧昧,对于“多大幼儿可进入异性更衣室”并无统一的明文规定。青少年教育专家及法律界人士则认为,就算法律上找不到对应的禁入条文,但是从孩子未来健康成长和心理建设的角度,让3岁以上已有性别意识的儿童进入异性更衣室也大大不妥。

  调查

  多是妈妈带儿子进女更衣室

  “游泳馆女更衣室里突然进来学龄前乃至已达学龄的男童”,近期,多个网帖讲述了年轻女性在这个问题上的尴尬经历。

  记者调查中发现,儿童进入异性更衣室的情况当中,妈妈带儿子进女更衣室的远多于爸爸带女儿进男更衣室。带孩子游泳的男性明确告诉记者,并不会因为闺女年纪小,而随意让她在外人面前裸露身体。

  在望京一家游泳馆,市民金先生对记者说,女儿虽然只有5岁,但性别意识已经出现了,从平时一些不经意的童言稚语中能够感觉得出来,她已经开始对异性的身体感到好奇。“现在我和我太太都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她‘衣服覆盖的地方不能让人摸,不管是陌生人还是老师、熟人、亲戚,全都不例外’,这种教育,宜早不宜迟。”

  他认为,事实上,其实家长们对于女孩的裸露问题肯定是介意的,但男孩在异性面前的裸露,家长们往往是一种“反正我们家孩子也不吃亏”的态度。

  游泳馆让进但不希望“吵架”

  北京的游泳馆如何看待此类问题?记者为此实地和电话采访了京城12家公共游泳馆及幼儿游泳培训机构。

  记者发现,各游泳培训机构对这类事情的态度非常统一:如果是父母带异性孩子参加培训,更衣时只能由教练负责。

  一家在英东游泳馆进行培训的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岁以上的孩子,家长不能带着进入异性更衣室,我们的教练可以负责协助。” 一位带女儿来学游泳的年轻爸爸则表示:“在家里已经给孩子换好泳衣了,到这儿脱外衣就行。如果教练忙,游完了也不是非得立刻洗澡,回家再洗也是一样。”

  但是,记者联系到的东城、海淀等多家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游泳馆对于带孩子进异性更衣室的事情并无异议。“买票就能进,学龄前的孩子,我们也不会管。但是,如果其他顾客反对,碰到情绪激动的,无论对家长还是对孩子,恐怕都不好。谁来游泳馆也不是为了吵架的。”

  孩子不存恶意多数人表示理解

  在部分限制幼儿进入异性更衣室的公共场所,年龄的限制多以3岁为界,3岁以下可以随意。记者采访到的多位市民也表示,如果是3岁以下的孩子,成年人并不会有异样感觉。

  香港市民韩女士则告诉记者,在当地,习惯年龄是6岁。“其实也没有法律条文的界定,只是大家一般都把上学当成一个界限。学龄前不分男女,学龄后就得注意。”

  当然,也有相当部分的市民对“多大孩子可以进异性更衣室”这种事并不过多在意。很多人表示理解,特别是以前曾经带过孩子的父母,对于孩子完全消失在视线之外,至少有两方面的顾忌:一是安全问题,若是没人看管,独立进入一个陌生空间,并且更衣室至少有两个出入口,这对很多家长来说不能不有所考虑;二是孩子的生活技能,平时若是缺少穿衣、洗澡的训练,根本无法独立完成换衣、洗浴等事情。

  更重要的是,孩子就算对异性有些好奇,也不会存在什么恶意,不应该站在性道德的角度上去批判。

  剖析

  将3至6岁孩子带进异性更衣室不明智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研究员认为,“幼儿进异性更衣室”并不仅仅是一个公序良俗问题。“比如说,男孩进入女浴室,别人对他会有什么态度?在现在权利意识已经深入人心的时代,是不是会遭遇对自己隐私权非常在意的人士的呵斥?孩子进到异性浴室中,发现大家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又会对孩子产生什么影响?”

  宗春山说,人和人之间必须要有边界感,如果忽视了这个边界感,会不会让孩子产生出“暴露身体是个无所谓的事”的错觉?孩子又将怎样看待自己的身体、隐私和权利?

  “公众的意见当中,在两个方面都有重点涉及:侵犯其他人的隐私,对公序良俗造成危害;对孩子本人不好,现在孩子普遍早熟,带孩子进入异性浴室,对其以后性别认知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宗春山认为,有相当多的孩子家长关注这个话题,从根本上讲,是怕自己的孩子将来成为“娘娘腔”或者“女汉子”。性别错位的孩子长大后,经常遭人嘲笑,要经过艰难的抵抗,也未必能恢复“正常”,这才是家长们最担心的问题。

  宗春山认为,性别教育要比性侵害防御教育更重要。同样是一辈子伤害,性侵来自外来暴力伤害,而性别紊乱很可能源自父母的忽视。“性别教育和其他教育一样应该始于家庭,始于孩子的好奇心。但是,目前的现状是,中国很多父母忽视儿童性别教育,总觉得孩子还小没必要性别教育,长大后自然就会懂。”

  那么,性别教育从什么时候开始最合适?宗春山明确表示,儿童研究表明:6个月以内的宝宝可以通过声调的差别来区分男女;1岁左右就能区分男女的照片;2岁至3岁,能够正确使用“男孩”和“女孩”的称谓;3岁以后,孩子开始建立性别角色意识,四岁以上的孩子就已经有羞耻感,已经能意识到两性身体结构的不同。

  “3岁至6岁,是儿童个体性心理发展的关键期,这个时候要让孩子知道男女有别,有助于对自己的性别有正确认识,逐渐形成合理的性别角色。孩子在很小的时候由于大脑皮层功能尚未分化,对刺激极易产生泛化现象。会认为自己看到的事情就是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并将其深深埋藏于童年记忆之中,从而对今后的人生产生影响。”宗春山认为,将3岁至6岁的孩子带进异性公厕、澡堂、更衣室等,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释法

  尚无专门法律

  限制此类行为

  那些见到异性幼儿突然进入更衣室的成年人,对此能有什么办法?目前的法律规定中,尚无这方面的救济办法。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说,即使孩子进入异性更衣室或者浴室,有可能违反游泳池或者浴室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其未到14周岁,属于无行政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一般只会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

  韩律师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行进入场内,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家长无视游泳池、浴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的规定,带孩子进入异性更衣室可根据该条对孩子的父母进行处罚。

  但是,在现有的立法框架之下,很难认定为孩子或者父母侵犯了其他人的隐私权或者涉嫌寻衅滋事罪,更多的还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

  建议设立

  单独的家庭更衣室

  韩骁律师表示,“具体的情况需要以这些公共场所的相关规定为准,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这个规定差异很大。较为合理的做法还是设立单独的家庭更衣室,这样既防止其他人感觉不舒服,又防止孩子太小走失或者发生其他危险。”

  “勿以事小无所谓。”两位专家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统一。宗春山说,在美国的超市里,经常会看到妈妈们抱在手上的男婴,穿着很正式的男式三角裤——里面还裹着纸尿裤。美国家长对低龄儿童的性别差异非常看重,连幼儿园的厕所都分男女,设施完全按正规男女厕所设计只不过比例缩小而已。幼儿到园的第一课是认识厕所。

  他说,在儿童性教育的问题上,有几个关键点需要家长着重注意:不让孩子单边黏人;尊重孩子先天的气质类型;及时回答孩子的性别疑问;该断乳就断乳,如果父母与子女关系过度亲密,没有划清楚界限,也会影响孩子的性别认知。

 

 

相关链接:

谨防儿童性启蒙陷入“更衣室困境”
海南环岛高铁美兰站设便民更衣室

  

相关链接:
海南环岛高铁美兰站设便民更衣室
谨防儿童性启蒙陷入“更衣室困境”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安然] [编辑:(见习)李谢菲]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