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8日从海南省消防总队获悉,近日,省公安厅统一公布15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其中5项为消防管理举措,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大力提升消防服务水平。
此次公布的消防便民利民措施有:一是实行消防审批容缺受理。办理消防审批事项,申请人申报资料不齐全但不涉及影响审批结果的关键性材料,可先予登记接收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批完成前补送齐全”。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申报材料。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和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其他场所,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不需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申报材料。
三是缩小消防审批范围。取消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四是缩短消防审批办理时限。落实并联审批,加强前期技术服务和指导,对省、市(县)的重点工程项目,消防行政审批办结时限由法定时限缩短为3个工作日。
五是改进民宿消防监督管理。经营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农家乐(民宿),符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规定条件的,不纳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公安消防部队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改革、放管服改革要求,本着“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和“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的原则,全面实施“法治消防”战略,优化利民便民服务举措,在“放”上做减法,在“管”上做加法,在“服”上做乘法,使消防服务群众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满意度和消防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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