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9日消息(通讯员周平虎 见习记者周德晓 摄影报道)8月9日8时30分许,海南省公安厅在海口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海南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长沈晓明在省安委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公安部关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部署,针对当前海南省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联合交通、安监等部门,从道路交通安全抓起,坚持严字当头、坚持“运动+常态化”整治,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海南全省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省交通安全形势较为稳定
2017上半年,全省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862起,死亡299人,受伤1076人,直接财产损失468万余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其中事故起数下降21.3%,死亡人数下降17.2%,受伤人数下降28.5%,直接财产损失下降44.8%。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6起,死亡18人,受伤12人,直接财产损失9.5万元。与上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25%;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47.1%;受伤人数减少11人,下降47.8%;直接财产损失减少32万余元。总体来看,目前全省交通安全形势虽然较为稳定,但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近年来持续增高,加之8至10月份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仍不容乐观。
未确保安全驾驶、无证驾驶和未按规定让行是肇事主要成因
从2017上半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看:一是未确保安全驾驶、无证驾驶和未按规定让行是肇事主要成因。据统计,未确保安全驾驶肇事比例最大,事故162起,死亡51人;无证驾驶肇事120起,死亡45人;未按规定让行肇事95起,死亡17人。二是沿海地区事故多发,中部山区事故较少。其中海口地区共发生交通事故277起,占比最高。其次,三亚、东方、琼海、文昌等地区事故发生相对较多。三是事故多发时段相对集中,上半夜伤亡事故突出。从事故时段分布看,13时-16时、19时-22时事故相对集中,21时-24时事故伤亡情况较为突出。四是摩托车事故占比高,损害后果较为严重。上半年共发生摩托车责任事故274起,死亡92人,其中6起较大事故中有3起涉及摩托车事故,死亡12人,伤8人。五是货车事故致死率较高。上半年共发生货车责任事故127起,死亡59人,其中重中型货车肇事死亡共36人。六是城市道路事故多发,国、省道死亡事故突出。一般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较为突出,共肇事325起,死亡84人。
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海南交警致力歼灭“四类重点车辆”(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隐患,通过隐患清查,确保实现“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重点驾驶人按期审验率、换证率、两客一危GPS安装使用率、客车安全带规范使用率‘7个100%’”目标。通过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严查大中型客运车辆和货车等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用好缉查布控系统,凡是系统报警的重点车辆经过交警执法站或执勤点时,一律严格检查、严厉查处。要大力突出“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警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合执法,突出整治“三驾”、“三乱”、“两牌”、“两闯”和“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致乱、致堵、致祸等各类隐患。最后围绕“四大”宣传行动(交通安全隐患“大曝光”、交通安全“大警示”、新媒体宣传“大矩阵”、公安交管执法“大直播”),坚决打好宣传攻势战。
海南交警公布2017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数据
据了解,2017上半年,全省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2万起,同比上升1.3%,其中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员、超载、摩托车违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影响通行秩序等21类交通违法行为45万起。其中开展常态整治查处毒驾、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13055起,查处超员、超载、摩托车违法、报废车上路、未按规定年检车辆上路等影响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25320起,查处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逆行等影响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41万余起。
上半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2680起(醉酒驾驶381起),毒驾27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38起,使用其他车辆号牌125起,无证驾驶4610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5575起;查处客运超员142起,货车超载4446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12163起,摩托车超员载人3061起,报废车上路85起、未按规定定期检验车辆上路5423起;查处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90876起、变道影响其他车辆3716起、违法停车249912起,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14668起、逆行25796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30899起,“黄标车”违反禁行规定47起,货车遗撒、飘散载运物118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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