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实施农机 更新补贴试点
收割机报废补贴最高6000元
海口网8月10日消息(记者光明)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制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今年起全省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依法报废拖拉机(含运输型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两类农业机械并换购新农机具时,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其中自走式半喂入谷物(水稻)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12年,补贴6000元。
今年起,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上述“两类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各有农机报废更新需求的市县均可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种类,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对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两类农机”应是已在省或市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含由省农机监理所公告注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其中手扶拖拉机皮带传动报废年限10年,补贴500元;轮式拖拉机(含运输型变型拖拉机)20马力以下报废年限10年,补贴1000元;自走式全喂入谷物(水稻)联合收割机喂入量0.5-1公斤每秒(含)报废年限12年,补贴3000元。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需到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农业机械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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