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
容留他人车上吸毒 获刑1年2个月
因为容留他人在自己车上吸毒,海口男子叶某良被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7年1月12日,叶某良联系吸毒人员曾某丽到其停放在海口市美兰区长堤路长沙坡一巷处的小车上吸食毒品,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经查实,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叶某良还曾四次容留曾某丽在其驾驶的小车上吸食毒品。经现场尿液检测,叶某良、曾某丽在被抓获前均吸食过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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