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贫困地区农民 收入水平全国第六 增量增速同比提高7位
海口网8月11日消息(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杨柳)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农村贫困监测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海南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含自产自用)为4929元,同比增加459元,名义增长10.3%,比上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在全国22个有贫困监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海南收入水平位居第6位,与上年同期持平,增量和增速排位分列第6和12位,同比均提高了7位。
数据显示,从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为2288元,同比增长1.3%;经营净收入为1607元,同比增长5.8%;财产净收入为10元,同比增幅-14.8%;转移净收入为1024元,同比增长50.3%。收入四大项中,转移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到74.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7.7个百分点,贡献率和拉动作用均居四大项收入之首。
据调查数据显示,海南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社会救济和补助同比增长2倍有余,拉动收入增长6.6个百分点,仅此项因素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就达64.5%。
相关链接:
海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70元 同比名义增长7.1%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