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海南中学获悉,海南中学2017年秋季初一招生划片生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出炉。其中,划片范围分为,片区一:东至微波观测站(213)站东侧围墙,南至高登西路北侧,西至海南中学初中部东侧围墙,北至海南师范大学南侧围墙。片区二:东至朱云路,南至高登西路,西至海中南门,北至海中后街围成的区域。
方案公布了海南中学招生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便可在该校就读。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
(2)父母在划片区内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所租的住宅(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对口片区就读初中7—8年级。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网格员登记的信息确认的现居住地为准,提供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连续居住时间满二年,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片区就读初中7—8年级。
此外,海南中学的入学登记所需材料有:
1、海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
(3)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落款时间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
(4)父、母在本市的2年以上暂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从2017年8月往前推算)。
(5)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从2017年8月往前推算)。
(6)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3、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2)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海口市居民承担非海口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海口市居住的提供);
(4)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5)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6)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此外,海南中学相关负责人提醒学生及家长要需要留意几点说明。
(1)户籍优先,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招生人数,则随机派位确定学位;
(2)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今年的划片区不等于明年的划片区(明年的片区由当年的情况来确定)。
(3)海南中学校园内不属于划片范围;
(4)根据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作为长期固定居住场所,因此,该校所划招生片区不包括以上场所;
(5)按规定片区内违章建筑住户不属于划片招生范围;
(6)属于片区内有单位住户的,有关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齐送到学校,其他居民的申请材料由个人提供;
(7)申请者居住地和户籍、暂住证、网络登记信息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者必须提供由海口市房管局开具的在海口市只有一套住房的证明;
(8))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9)严禁伪造申请材料,如发现有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当事人(含租房房东)的子女十年内不属于海南中学的划片入学对象,并把有关造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或公安机关。
(10)有多处住房的,以网格员登记的信息确认的现居住地为准,提供水电费记录等参考。
另外,海南中学入学登记等相关流程及时间为:登记与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为8月17、18日。登记与提交纸质材料地址:海南中学初中部教务科(二楼)。实地核查时间为8月20—21日。复核确认(发通知书)时间为8月24日。
相关链接:
海南中学高中录取通知书3日可自取 4日将寄出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