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被刑事拘留。警方供图
中新网西安8月16日电 (阿琳娜张枭)两摩托车深夜在西安街头“玩翘头”引发关注。西安交警雁塔大队16日透露,此案件已于16日凌晨告破,涉案4人被警方传唤,其中2人因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涉案摩托车被查扣。
警方介绍,8月13日凌晨1时许,有网友发布一段视频显示:两名男子分别载人驾驶两辆两轮摩托车,沿长安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健康东路附近时,车速较快且多次抬起车头,仅使用摩托车后轮单独支撑地面行驶并相互追逐。该网帖经大量网友和视频微博转载后,产生极大恶劣影响,浏览量累计320余万次。网友纷纷表示此举危害严重,希望有关部门予以严查。
2人被刑事拘留。警方供图
西安交警雁塔大队迅速开展案件侦查。涉案人员刘某、雷某、辛某某、辛某(女)等相继在长安王曲、韦曲等地被抓获,涉案摩托车一并查扣。8月16日凌晨2时许,案件成功告破。
经审查,8月13日凌晨0时30分左右,涉案人员刘某、辛某某无证驾驶两辆无牌、无保险踏板摩托车,车后座分别搭载辛某、雷某,从雁塔路某工地出发,沿小寨东路行驶至小寨十字向南拐弯,后经长安南路由北向南驶向长安区家中。从雁塔路某工地驶出后,摩托车驾驶人刘某、辛某某沿途多次加速玩“翘头”(抬起车头,仅靠后轮支撑行驶)并相互追逐。在行驶至长安南路健康东路、广电中心门前等地玩“翘头”过程中,刘某、辛某某发现出租车上有人使用手机拍摄他们后,更觉得得劲儿,再次在广电中心门前、昌明路口附近炫耀“翘头”车技。
涉案人员刘某(骑车人之一,1999年2月出生)称自己2016年8月在东郊幸福路摩托城花3000元购买了这辆踏板摩托车,知道车辆没有牌照,自己也没有驾驶证。购买摩托车开始用来代步,后来通过互联网观看视频学习“翘头”,还花钱对车辆机器、外观进行改装。
涉案人员辛某某(骑车人之一,1999年3月出生)称自己的摩托车也是在东郊幸福路摩托城买的,花了3000元贷款购买,为了玩和代步。车辆也经过多处改装,为了加速快、提高极速和好看,改装后车速能从原先六七十码提高到九十多码。当晚,他和刘某从雁塔路某工地出发至回家途中,多次玩“翘头”,每次大概二三十秒。
警方称,因刘某、辛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依据相关规定,警方对肇事者刘某、辛某某以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拘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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