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威胁绿孔雀栖息地 环保组织提起诉讼获立案
一项由环保组织提起的针对珍稀物种绿孔雀栖息地保护的公益诉讼最近立案(本报此前曾作报道)。
8月14日,在递交起诉书1个月后,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收到云南省楚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这意味着持续近半年的挽救绿孔雀的行动进入司法程序。
“这是自然之友首例获得受理的预防性公益诉讼案,其诉讼目的是避免绿孔雀种群关键性栖息地毁于水电站工程。”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表示。
据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所2013年~2014年的调查发现,绿孔雀数量已不到500只。
自然之友此次向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称云南省红河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威胁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濒危物种绿孔雀的栖息地,极有可能造成绿孔雀种群区域性灭绝。
起诉书中,自然之友请求判令两家企业共同消除戛洒江水电站建设对绿孔雀、苏铁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以及热带季雨林和热带雨林侵害的危险,立即停止该水电站建设,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域植被进行砍伐。
戛洒江水电站原计划将在今年11月截流蓄水。“时间非常紧迫。”自然之友公益律师团成员夏军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目前让夏军担心的是,在11月蓄水之前,水电站会进行清库,提前砍伐该区域植被。“如果他们按照计划先把树木砍光,绿孔雀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今年3月,环保组织“野性中国”在野外调查中发现,戛洒江水电站蓄水淹没区内有绿孔雀的栖息地。
根据环保部公示的《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戛洒江一级电站蓄水后正常水位线是675米,而上游恐龙河自然保护区小江河与石羊江河谷底部的海拔是623米。这份报告书称:“电站施工可能迫使该物种(绿孔雀)放弃紧靠江边的觅食地点,但江边地段人为干扰强烈,其活动几率小,因此,不会影响该物种在当地生存和繁殖。”
环保组织在起诉书中称,该水电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从程序上到实体上均存在重大问题。从程序上来说,该项目的环评单位不仅为建设单位的股东之一,同时也是该项目的总承包方,是该水电工程的重要受益方,难以独立客观地评估该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从实体上而言,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未提及绿孔雀等保护动物栖息地将被淹没,对淹没的季雨林及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苏铁、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千果榄仁等多个保护植物的重要分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亦未进行全面调查。
几个月前,3家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山水自然保护中心、野性中国,联名向环保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发出紧急建议函,建议暂停红河流域水电项目,挽救绿孔雀最后的完整栖息地。2017年5月8日,环保部召集有关绿孔雀保护的各方座谈会,水电公司、地方政府、学者、环保组织等相关方与会。
据自然之友介绍,今年7月,野性中国、自然之友和环促会的代表会见过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公司代表。该公司代表表示,现已采取的措施包括邀请专家启动绿孔雀保护研究及环保总体设计、成立环保工作组和安检环保部等,并表示会按照对环保部的承诺,将建设和研究同时进行,研究没有结论不会蓄水。
根据环保组织最近的现场调查,水电站的施工仍在进行。
7月24日,云南省环保厅向环保组织复函称,云南省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初稿),绿孔雀等26种珍惜物种的栖息地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下一步,云南省还将修订《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并制定《云南省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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