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8月17日电(记者丁怡全)记者17日从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指挥部获悉,大理市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经营户,若法定必备证照齐全且房屋建设合法,可提交恢复营业申请。
今年3月31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的通告》,对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等服务业开展整治。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叫停核心区餐饮客栈经营户1900户。
随后,大理市成立了4个工作组对停业经营户开展了拉网式现场核查,目前现场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按照《通告》中分类处置的要求,于8月14日向法定必备证照齐全的餐饮客栈经营户下发了《大理市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经营户复核结果告知书》。
《告知书》中明确,法定必备证照齐全且房屋建设合法的经营户,按要求安装进水电磁流量计后,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提交恢复营业申请,经市级复核小组实地复查检验合格后,与乡镇(办事处)签订《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继续经营承诺书》,并经乡镇(办事处)对外公示5日无异议后,可恢复营业;法定必备证照齐全但房屋建设不合法,以及在国土、规划、环保等手续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户,暂不符合恢复营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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