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石川
去年11月买了一套限价商品房;费心装修后,今年2月入住;入住不到一个月,一位姓贾的女士找上门称门牌贴错了,这是她的房子……《华商报》近日报道了陕西省紫阳县小陈的遭遇。由于小陈、贾女士和作为开发单位的紫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作为销售单位的紫阳县城投公司、物业公司各有说辞,诉求差距较大,司法调解至今没有结果。
小陈装修了、入住了,却被告知房子不是自己的,糟心不糟心?贾女士还未入住,房子就被别人装修了,这个“便宜”不能白捡,扎心不扎心?其实,这一事件的是非曲直不难厘清。紫阳县保障中心负责这一小区建设的工作人员承认,相关楼层门牌号是保障中心委托一个牌匾商家制作并悬挂粘贴的,其后,保障中心与房管局验收时发现有一整个单元都弄错了门牌号。贴错牌号是源头,其后,无论是销售公司还是物业公司,都扮演了不作为的角色,导致一错到底。
问题已经出现了,相关机构老老实实认错、实实在在纠错,事情便能画上句号。然而,小陈告诉记者:“现在出问题了,物业公司、城投公司、保障中心都在推诿扯皮,快5个月了,还扯不清到底是谁的问题。”
“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如果说贴错牌号是办事粗糙,那么推诿扯皮就是行事粗暴,二者都折射出作风不正。
对小陈和贾女士来说,目前最需要的不是解释,而是解决问题。令人遗憾的是,面对苦求答案的业主,相关机构频踢皮球。在踢来踢去中,业主的合法权益被踢残了,机构的信誉被踢掉了,连围观者也被踢得很是不解:“对老百姓这么重要的安居保障房,在这些工作人员眼里,却跟玩积木一样?”
需要注意的是,该小区是由紫阳县保障中心开发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就这样保障贫困户的权益?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职责与群众最基本的住房需求相关,其一举一动关涉自身形象与政府公信力。既然其工作人员认为“门牌贴错是事实,保障中心有责任,但不能把责任全推给我们”,那么能不能主动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百姓而言,每一件看似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还是急事、难事。具体到该事件,小陈和贾女士的工作生活、思想情绪已经明显受到影响,他们除了有权要求相关机构纠错,更有权要求相关人员道歉。
不知道小陈和贾女士何时能获得满意的结果。有律师建议,小陈可走司法程序,这也许是不得不为之的选择。即便小陈和贾女士最后各得其所,相关机构是不是也该被问责呢?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18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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