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菜篮子”拎得轻端得稳有奖励
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市县优先获扶持
海口网8月20日消息(记者光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办法》提出,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及“良好”的,省政府在安排“菜篮子”资金和制定政策时,将给予优先扶持。
考核由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每年开展1次,于每年第一季度考核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结果等级,由省稳价办报省政府审定后向全省通报。
省稳价办还制订考核奖励办法,对年度考核评分排名前6位且评定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市县、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或连续2年评分排名末两位的,由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对市县长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被约谈的市县应于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报送省稳价办;对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且在1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市县,由省稳价办提出问责意见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施问责。
在过去一年中,出现连续7天有4个(含)以上基本蔬菜品种零售价格超过政府调控涨幅的,或形成“菜篮子”热点事件影响我省形象的,市县长要向省政府作出检查。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稳价办提出问责意见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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