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骄子”缘何屡陷“美丽陷阱”
近来,接踵而至的不幸事件在大学生中引起广泛关注:先是某985高校的年轻毕业生李文星,因急于找工作,不慎落入传销组织骗局,直至客死他乡;这一事件曝光后的第6天,天津警方通报,去年刚大学毕业的张超到天津静海区求职却误入传销组织,4天后身亡;随后媒体又报道,湖南某学院大二女生林华蓉应学长之邀,被骗到湖北的传销窝点,24天后投河溺亡。
一个个惨痛的事实,发人警醒:是什么吸引“天之骄子”步入传销难以自拔?又该如何避免他们步入泥潭?
逃离魔窟时,
他只穿着内裤和袜子
2016年11月18日,陈志林(化名)坐上前往山西大同的火车,等待他的是一个巨大陷阱。
陈志林当年刚从北京某高校毕业,此去是为了见已在网上聊了几天的女网友,对方约他在大同见面,确定一下关系。见面之后,以看手机存储的电影为由,手机就一直被女孩拿在手里。稍后,女孩谎称身体不舒服让陈志林陪她回家,沉浸在喜悦中的陈志林一路随着女孩,回到了她位于一普通居民区的“家”——传销人员的据点,随后一直被控制。
欢迎仪式确实是“接风洗尘”,先由“家里人”给新人洗脚、擦脚,然后安排新人吃饭。之后就正式进入上课阶段,上完课进行考试,必须全部答对才行,否则继续上课、继续回答,直至完全服从“家”里。在试图离开被打时,陈志林意识到进入了传销组织。
经过5天观察,11月23日凌晨3点,陈志林从所住地三楼跳楼,所幸二楼和一楼有遮挡物。离开时,他身上只穿着一条内裤和两只袜子,袜子里藏着两张银行卡和身份证。26日,大同警方端掉这个窝点,除主犯外所有人全部被抓。
遗憾的是,由于没有人站出来指认组织者,所以在教育之后,整个传销集团成员都被释放。陈志林事后了解到,除了他和另外一个天津人离开这个组织,其他人依然沉迷其中。
精明算法下,
大学生屡屡中招
传销离大学生并不远。记者采访得知,网恋、找工作、创业、好友介绍投资等,都可能使他们踏入传销陷阱。
通过网络,记者联系到大学生网友“追梦”,他曾经身处传销网络8个月。据他介绍,除了以“谈恋爱”为由邀约外,创业赚大钱也是一个最常见的诱因。他当时的团队里以“1988-1995”年龄段的年轻人为主,且多工作了一段时间。“这些人都不安逸,很有想法,对传统工作不满意。于是加入这一行业,梦想着有朝一日发大财。”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辉忠告诉记者,目前传销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类似李文星事件中实施暴力和集体拘禁的;还有一种则不限制传销人员的通讯工具和人身自由,通常通过串门的方式对被害人进行一对一洗脑,通过“国家项目”“感情共鸣”等谎言包装,欺骗被害人自愿加入传销活动。
多年从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的南京浦口公安分局阳沟街派出所所长李明月介绍,传销中典型的诸如“1040阳光工程”,原本是在美国两个犹太学生发明的一种经济模式,算法很精,公式设计比较科学,分配方案具有欺骗性,传入中国后迅速变种为传销。“这种‘经济邪教’的算法蛊惑性强,容易令年轻人深信不疑、不能自拔。”李明月说,大学生虽然知识水平较高,但初入社会,涉世未深。有理想和抱负的年轻人,一旦遇到“完美”的方案,立马热血上涌,容易轻信他人,渴望通过这些方案实现创业梦想。
传销组织的发展过程往往是“杀熟”,大学生把亲戚朋友都招引进来,即使后来醒悟,却已欲罢不能,没有退路,只能继续往下做。“这是有些传销组织能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它们不仅对经济产生恶劣的影响,而且严重撕裂人际关系和亲情。”
情感上的缺失,也是大学生加入传销组织的原因。陈志林的室友小朱向记者透露,一个组织里有个女大学生,“很傻,但是真的心地善良”。传销组织内部“九分是情感,一分是事业”,这个小姑娘将其当作依靠,无论如何解释都难以拉回来。
打击传销犯罪,
要靠社会综合治理
传销属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人数多,地域跨度大,资金面广量大,给打击带来很大难度。李明月介绍,传销人员往往采取各种反侦查手段,化整为零隐入居民区,隐匿资金流向,让证据链缺失。同时,这种犯罪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自我调整修复的能力特别强。有的传销组织被打击后,会聘请律师参加法庭庭审,帮助分析法律打击的重点,然后再指导组织完善方案。
“打击传销犯罪,要靠社会综合治理。”李明月建议,电信运营商应该加强管理,银行也应加大查控力度。同时他呼吁加强地方立法,落实公安、工商、房产、电信、金融等各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各部门都能主动作为,联手整治,就能有效打击传销犯罪。”
“一旦误入传销组织,大学生一定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杨辉忠表示,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要寻找机会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那些陷入“美丽陷阱”的大学生,一旦发现被骗,必须毫不犹豫报案。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处长郭万牛教授认为,学校应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抱负定位,告诫他们所有成就都来自劳动,“不能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寄希望于一夜暴富,而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从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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