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有人在河南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所藏的古墓内刻字,通过视频可以看到,墓葬墙壁上被刻上了心形图案、“我爱你”、“到此一游”等字样。22日,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证实,视频中的刻字位于该博物馆新莽天象神话壁画墓的甬道墙壁上。(8月23日《北京青年报》)
“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对于“爱情”这个人世间最为美好的事物,国人自古就不乏炽热的追求。就拿秀恩爱来说,街头巷尾几乎都能看到其靓丽身影。而像这般将心形图案、“我爱你”、“到此一游”等字样刻在文物上,也并不是孤例。两年前就有媒体爆出,有游客在故宫内的铜缸文物上刻字秀恩爱。如此这般作为,固然“见证”了爱情,但却是节操掉了一地。
文物上刻字秀恩爱,文明素质已经“遍寻而不见”。毕竟不论是文物上刻心形图案秀恩爱,还是刻上“梁齐齐到此一游”刷存在感,客观上都会对文化遗产或者人文景观带来损害。再加上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过马路时闯红灯、随地吐痰,以及共享雨伞被借出后无一归还,共享单身被投进护城河,如此种种都拷问着国人的道德素质,也足以说明国人的文明素养还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
退一步来说,不论是人文建筑景点,还是自然观光景区,于其上刻画“我爱你”、“到此一游”,是不是只有以这种特殊的方式,才能像孙悟空在如来佛手指上书“齐天大圣到此一游”一般,让更多的人“铭记”您大名呢?这种荒唐行为固然跟游客素质有关,但也凸显出文物部门的管理短板。比如说,文物旁边有没有“请勿刻画”警示牌?可别小看这一个个小小的牌子,有时候的确会发挥作用。
不管怎么说,游客在文物上刻字的行为已对文物造成了一定的毁损。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对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只是遗憾的是,因文物上刻字而受过处理的游客简直是凤毛麟角。没有法律的震慑,游客在文物上刻画便肆无忌惮。
其实,我们更要清楚,墓葬墙壁上被刻上了心形图案、“我爱你”、“到此一游”等字样并不是特例,而是一众不文明行为的一种。在对这种现象进行批判的时候,我们不妨先反思一下,比如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我们真的从来没做过吗?我们是否能及时对别人此类行为提出劝诫呢?无论如何,文物保护都不能有丝毫含糊,需要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切实提高文明素质,普及文物保护法律,让刻字秀恩爱再也消失不见。(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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