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金海湖矿难案”公开宣判
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8年至15年有期徒刑
北京晨报讯(记者黄晓宇)近日,平谷法院对去年5月13日发生在平谷区金海湖的矿难案进行公开宣判。北京晨报记者获悉,贺某某等7名被告人因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8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6年5月13日,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黑水湾村一金矿内因非法采矿而发生矿难,造成5名矿工及1名雇主死亡,此事件的发生在全区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引起了全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此前平谷区政府曾发布通报称,该案系有人在金海湖镇黑水湾村非法盗采金矿,盗采过程中发生事故,2人受伤送医救治,另有5人被困井下。案件发生后一天,搜救队在井下发现5具男性尸体,当晚11点2名在医院救治人员中,有1人因急性呼入重度有毒气体经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9月30日,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以贺某某等7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将该案列为重大敏感案件,庭、院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当即确定具有相当丰富审判经验的刑一庭副庭长孙国立作为案件承办人负责审理此案。
在经历了一次庭前会议及为期两天半的庭审后,法院最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于今年8月23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以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对7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分别对各被告人判处了8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并处了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等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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