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干警赶赴上海,经过30多个小时的奋战,最终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两艘船舶成功予以扣押,为案件顺利执结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悉,执行人海南某运贸公司与被执行人锦州某海运公司、高某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所属的船舶在广东湛江一带海域沉没,造成申请执行人委托其承运的货物一并沉没,直接经济损失达一千多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始终拒不露面,也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赔付义务。
8月18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方查找,得知被执行人锦州某海运公司名下二艘船舶将于两天内分别在上海长兴岛码头和渔轮岗码头靠港卸货的线索。得知上述情况后,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人员飞往上海,并于当夜凌晨赶赴长兴岛码头。
在当地海事部门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将该轮成功扣押在上海吴淞口1号锚地。8月19日,执行干警又将被执行人名下另外一艘船舶实施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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