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存放建筑垃圾影响居民生活
物业公司已将垃圾清理
海口网8月26日消息(记者龙易强)24日晚,琼山区接到关于海南工商学院学苑公寓小区旁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处存在积水现象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群众举报件。当晚10时40分,琼山区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赶往现场调查取证,当场责令立即整改、恢复原状。
据群众反映,琼山区兴丹路海南工商学院内礼堂西侧的学苑公寓小区拟建地下停车场,因业主反对已停建,现已变成建筑垃圾堆放场,严重影响附近居民。
小区由海口宏丹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工作。据了解,起初物业公司为处理小区业主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在小区内设立了一个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处。当晚,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处堆放了许多建筑垃圾,并存在积水现象,现场卫生情况较差。
经过调查发现,物业公司涉嫌违法,执法人员当场立案查处,依照《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五款之规定,责令海口宏丹物业公司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恢复原状。
25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文字)》,依法对海口宏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5日下午,物业公司已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同时将该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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