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朋友被讨债 聚众砸车领刑罚
朋友欠人债务,不满债主讨债,便伙同他人报复债主,没想到竟砸错车。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林鸿龙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被告人林鸿龙的朋友谢某因与他人存在债务纠纷,还不起欠款受债主追讨而萌生报复心理。2016年8月2日,林鸿龙同梁某、谢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商量后,决定叫上朋友,到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蹲点,见到谢某的债主就打人,没见到人就砸车。当天下午,林鸿龙等人购买了七八根锄头柄。晚上零时许,他们又纠集了曾某等人(均另案处理)骑着摩托车拿着锄头柄,对陈某停放在该处的小轿车进行打砸,造成车辆损失价值7285元。
案发后,林鸿龙等人才发现原来砸错了车,被砸小轿车并非谢某债主所有。
(林志南 郑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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