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消防官兵开展灭火。
8月28日上午,海口市海甸岛六东路路口一辆别克轿车自燃起火,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当天上午11时47分,海口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六东路路口有辆汽车自燃起火,海甸中队立即调派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多功能主战车,1辆18吨水罐车、13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救援。
11时51分,海甸中队到达现场。经询问侦查核实,一辆黑色别克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前盖自燃起火,火势向车身蔓延,无人员被困。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立即命令抢险班对现场进行警戒,灭火班出两支泡沫枪对着火车辆进行扑灭。
11时56分,明火被扑灭,继续对车辆进行冷却降温防止复燃。
目前,该汽车着火的原因仍在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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