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内禁止养殖
近日,文昌出台《文昌市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内鱼虾塘和养殖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市沿海区域自平均大潮最高潮线向陆地延伸最少200米范围内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鱼虾塘和养殖场开展集中清理。
《方案》明确,8月18日至9月18日为查处清理阶段,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规定开展查处清理。要严格控制海岸带污染物排放,依法查处超标排污入海养殖行为,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顿,对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以及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产使用的,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
《方案》明确,9月19日至11月5日为生态修复阶段,文昌沿海镇(场)要通过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实施退塘退池,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侵占破坏海岸带的行为。该市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要开展对被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的复绿复垦复耕等。
《方案》还要求,各职能部门和沿海镇(场)在接到涉及海岸带违法开发利用行为的举报后,应当做好记录,并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应当立即通知有权调查处理的部门到场处置,并现场移交,不得以非本部门管理职责为由而不受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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