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高速路爆胎
用树枝当警示被罚
8月30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人员在G98环岛高速公路琼海段开展缉查布控工作时,发现海口往三亚方向76公里处有一辆大货车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对司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当天下午6时30分许,执勤人员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开着闪光灯,一名男子在旁边徘徊,而车左后约100米处的行车道上摆放着一个三角警告标志和一些树枝。经询问,该货车驾驶人唐某称:自己的车突然爆胎了,无奈之下只能暂停在应急车道上,因担心途经车辆刮碰到自己的车,便将车上携带的警告标志和路旁折的树枝放在行车道上以作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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