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3日消息(记者 刘杰)9月3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大同派出所于近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明月楼大酒店、龙泉大酒店等两家酒店开出高达10万元的“反恐罚单”。
2017年8月8日,在海南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同派出所辖区内明月楼大酒店、龙泉大酒店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在接到通报后,大同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开展相关工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上述两家酒店分别罚款500元人民币,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酒店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017年9月1日,大同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对上述两家酒店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两家酒店拒不改正,依旧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就提供服务。于是,大同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两家酒店分别做出行政罚款10万元,同时对前台服务员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大同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此次开出的两张高额罚单能引起各酒店对反恐怖主义活动的重视,提高自身的反恐怖主义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到反对恐怖主义活动的行列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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