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海口市交警支队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教育行动,加强属地辖区内各企业、单位和客车、货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力度,宣传禁止鸣喇叭区域内车辆乱鸣喇叭和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危害性,对处罚依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出行意识。加强对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公交场站、出租公司等单位的源头管理力度,深入企业进行教育,提倡广大车辆驾驶人行驶时主动减少鸣喇叭的次数,不乱用远光灯。
附禁鸣喇叭范围:
以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东线高速公路凤翔路匝道口、新大洲大道与凤翔路交叉路口、龙昆南路与城西路交叉路口、城西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海秀西路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线)为分界的连线,与海口市北侧海岸沿线和东侧南渡江沿线(含海甸岛、新埠岛)形成的闭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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